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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聚苯乙烯中港进口运输,供应,商务服务,进出口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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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苯乙烯
中港进口运输
化工危险品进口清关部经理何婷MobWechat:13713384706(仅此号码,其他无效)
"专业危险品进口报关,专业进口清关代理,因为专业,所以快捷,我司从事化工产品进口代理业务8年,拥有油漆,涂料,危险品,化妆品,染料颜料等进口清关的丰富经验,为国内外的客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进口代理服务。
鹏通进出口公司提供深圳皇岗口岸化工产品进口报关,深圳盐田蛇口化工产品进口报关,广州黄埔化工产品进口报关,广州机场和深圳机场化工产品进口报关,佛山三山港化工原料进口报关。
1、 危险品进口报关审价问题:进口危险品、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所以申报北京危险品进口报关时海关审价往往通不过。
2、 单证问题:由于化工产品成分比较复杂,部分涉及有害物质。海关对单证要求极其严格,而客户容易出现单证缺失、单证不全、单证不一的情况。
3、 时间问题:化工危险品进口,查货率较高,部分产品常需要抽检。所以在进口的时候,除了常规的报检、报关外,查货及抽检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另外,需要备案的化工产品进口,**提前两个月备案。因为备案证书下来也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4、 危险品进口报关码头存放问题:如果是危险品,要首先确认危险等级, 确认船公司码头接不接,有些码头是货一到必须马上提走的(等级不高,危险性不大的,有些码头可以存放在码头、危险品仓库或者码头危险品堆场),并且部分危险品的免仓期是很短的。所以在危险品进口发货前必须先确认好。
----危险品进口报关行操作-----13713384706---Q-285082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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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通进口服务优势-----危险品进口报关,3分钟内满足客户进口物流方案—内部信息库16000个进口案例,可为客户**时间查询货物的海关进口审价—国内**规模的进口报关清关及物流一体化服务公司--专业满足您的货物进口需求!
危险品进口报关,作业人员要求
1. 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持证上岗。
2. 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 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
5. 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 作业人员禁止在港区内水域游泳、洗澡。
7. 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8.危险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物。
9.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装卸完毕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1.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2.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对输送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泄漏。
----危险品进口报关行操作-----13713384706---Q-285082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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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险品国内外行情剖析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出台《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商场等公共建筑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三分之二时,将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规定明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建立危险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协调涉及房屋安全的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抢险等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各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做好危险房屋的登记、建档以及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组织、协调紧急情况下危险房屋的应急抢险,加强房屋安全执法监察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督促隐患整治、重大事故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安置等。此外,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工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务等部门定期组织对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商场等公共建筑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公安、安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规定同时明确,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负责治理房屋安全隐患、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确保房屋装修安全等。
根据规定,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或者出现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形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商场等公共建筑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三分之二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规定提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房屋安全应急抢险预案,并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房屋动态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栋登记危险房屋地址、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录入危险房屋动态信息系统。
规定还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收到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要求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履行危险房屋治理责任,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其纳入全市信用管理系统,实行信用监管;区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征收。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处罚标准,房屋安全责任人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且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将未经治理的危险房屋出租、出借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且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