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上海市常见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八
发布时间:2014-12-11 14:52:04 产品编号:GY-5-37317713  分享
价格:未填
发货:3天内
信息标签:上海市常见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八,供应,便民服务,律师

点击这里进行电话呼叫
点击这里QQ咨询
联系时一定要说在【贸易商务资源网】看到的将给您优惠!如果您也想和该公司一样在网站发信息有好排名,点击立即免费注册,发布产品推广

    上海刑事律师介绍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
28、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较大”:
(1)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
(2)入户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或者扒窃数额在800元以上的。
盗窃数额在1500元以上、入户盗窃数额在800元以上或者扒窃数额在600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服刑或者劳教期间盗窃的;缓刑、假释考验期内或者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因盗窃被刑事处罚(包括免于刑事处罚)后两年内又盗窃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盗窃数额虽不到起刑点,但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2)盗窃国家三级文物1~2件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25份以上的;
(4)盗窃鸦片200克以上不满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满40克或者其它**数量较大的,或者盗窃淫秽录像带、光盘30盘以上,淫秽书刊50本以上、淫秽扑克牌或者其他淫秽物品60件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
(1)盗窃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入户盗窃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3)扒窃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
联系方式
公司:上海律师在线
状态:离线 发送信件
姓名:吴滨(女士)
电话:021-68871995
手机:13311693948
地区: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12楼1206室
邮编:200120
QQ:1140792092
商铺:http://m.ceoie.com/shlawyers/
去上海律师在线怎么走?上图中的红点是上海律师在线在的具体位置标注,操作左上角地图工具可以放大缩小哦。
相关信息
[律师] 推荐供应
最新发布信息
点击分享到微信、朋友圈、QQ...
字母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首页 | 公司 | 求购 | 供应 | 商城 | 招商 | 展会 | 行情 | 品牌 | 产品

联系我们 | 刷新 | 返回顶部

©2004-2024  贸易商务资源网(ceoie.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