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SSB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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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SSB蓄电池SBL10-12 12V10AH规格及参数说明,供应,能源,电池
安全注意事项
1. 电池+-端子间不可短路。(端子间短路可能造成烫伤、发烟、火灾危险。)
2. 不可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容器破裂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3. 电池不能放置在密闭空间里或火源附近。(如放置在这些场所,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
4. 转矩扳手、扳子等金属工具,请用塑料胶带等进行绝缘处理后使用。(如不进行绝缘处理,短路后会导致烫伤、蓄电池破损、爆炸。)
5. 不可对本蓄电池进行分解、改造。(蓄电池内部含有硫酸,若接触到眼睛、皮肤和衣服有可能导致失明或烧伤。)
6. 如发现电槽、盖等有龟裂、变形等损伤及漏夜现象,请更换此蓄电池。
7. 请不要使用信那水、汽油、煤油、挥发油等有机溶剂和液体洗涤剂清洁电池.如果使用上述物质可能会引起电槽或上盖(ABS树脂)出现裂痕、漏液.
8. 请定期更换蓄电池,不要超期使用。
SSB电池的结构
SSB电池外壳(槽体、盖)采用蓄电池专用高强度ABS阻燃工程塑料制造,添加有专用导热剂与阻水剂,实现了高机械强度、高导热性与低水渗透性的统一。
SSB电池的特点
完全免维护,无泄漏。
使用寿命长(设计寿命可达12年,2V达18年)。自放电率小,20C以下,每月自放电率不大于2%。满荷电出厂,任意方向使用,运输安全。
坚固的铜端子,便于安装连接,导电能力强
各种各样的应用,例如:
-太阳能应用
-医疗应用
-警报装置和安全系统
-火警装置
-不间断供电
-急救照明
-循环应用
SSB蓄电池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 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 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 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 (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 量在75以上. 6、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 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上 95以.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 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安全注意事项
1. 电池+-端子间不可短路。(端子间短路可能造成烫伤、发烟、火灾危险。)
2. 不可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容器破裂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3. 电池不能放置在密闭空间里或火源附近。(如放置在这些场所,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
4. 转矩扳手、扳子等金属工具,请用塑料胶带等进行绝缘处理后使用。(如不进行绝缘处理,短路后会导致烫伤、蓄电池破损、爆炸。)
5. 不可对本蓄电池进行分解、改造。(蓄电池内部含有硫酸,若接触到眼睛、皮肤和衣服有可能导致失明或烧伤。)
6. 如发现电槽、盖等有龟裂、变形等损伤及漏夜现象,请更换此蓄电池。
7. 请不要使用信那水、汽油、煤油、挥发油等有机溶剂和液体洗涤剂清洁电池.如果使用上述物质可能会引起电槽或上盖(ABS树脂)出现裂痕、漏液.
8. 请定期更换蓄电池,不要超期使用。
SSB电池的结构
SSB电池外壳(槽体、盖)采用蓄电池专用高强度ABS阻燃工程塑料制造,添加有专用导热剂与阻水剂,实现了高机械强度、高导热性与低水渗透性的统一。
SSB蓄电池SBL10-12 12V10AH规格及参数说明“所有申报第四批目录(《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将在今天一天内完成**评审,并将相应材料提交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对笔者表示。
根据该人士透露,介于目录补充内容的发布,此次目录的申报与审核,无论对于主管部门还是行业协会,都是一件焦头烂额的事。一方面,地方企业要加大推广力度,如果因电池目录而暂缓补贴将得不偿失;另一方面,电池系统企业将伴随目录的实施一并纳入规范体系,对于整车企业而言,如果采用的电池系统与单体非一家企业生产,将根本无法“卖车”。
4月27日下午,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根据笔者了解,通知中提到的“典型产品”,目前暂被定义为遵照标准制造,具备强检报告且在市场主流推广的企业电池单体/系统。而今日参与内审的**,将被随机分成四组,对此次满足申报条件的51家企业进行审议并向主管部门反馈结果。
另据知情人透露,上述**名单中,指定四名**内审小组负责人。同时,此次单体企业审核结束并下发目录后,电池系统企业的目录申报工作将同步开展。而无论是列入目录的电池单体/系统企业,将通过以下步骤提供申报材料:
--,严格按照GB/T 31484-2015GB/T、31485-2015、GB/T 31486-2015、GB/T 31467.1-2015、GB/T 31467.2-2015、GB/T 31467.3-2015和QC/T 741-2014七项标准,到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处进行相应检测,并获得检测报告; 第二,在获得检测报告后,可登陆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企业、产品等信息填报;
第三,在进行网络申请的同时,可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相关的纸质材料准备,并将纸质文件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四,通过初审企业应寄送一份正式纸质文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毫无疑问,此前已通过目录的三批企业,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取得了目录准入。而综合此前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李勇(化名)对笔者披露的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车型目录(简称”**目录“)进行重审”的规定,将动力电池组--这一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纳入规范管理,并与**目录(补贴)公告联动的态度已完全明朗。
“目前,由于新能源汽车整体归口装备工业司(工信部),因此,在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我们将只配合其进行调研。”李勇对笔者称。他表示,目前,负责目录申报的中机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子单位)已将2016年发布的1-3批**目录退回重审,没有纳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电池企业,配套申报的整车**目录,都将不予通过。
而据笔者了解,自2015年11月起,工信部接连发布了三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与此同时,2016年1月起,原有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型**目录》被废止。工信部启动发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目前,该目录已公布了3批名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而李勇同时表示,相关目录,会逐步与新能源汽车准入目录联动。未来,纳入新能源汽车准入名单的整车企业,将必须提供动力蓄电池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届时,纳入目录的动力蓄电池企业,还将增补额外资料以加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