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WTSIR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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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WTSIR蓄电池NPG5-12 12V5AH价格及参数,供应,能源,电池
维塔斯WTSIR电池
耐过放电性好:维塔斯WTSIR蓄电池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耐充电性好:维塔斯WTSIR蓄电池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上 95%以.
、耐大电流性好:维塔斯WTSIR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分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维塔斯WTSIR蓄电池产品特性:
免维护无须补液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适应温度广(-35-45℃) 自放电小 使用寿命长(8-10年)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安全防爆 独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90度仍能使用
正弦波输出
无论在市电模式或电池模式,均可输出低失真度的正弦波电源,为用户的负载设备供佳的电源保障。
零转换时间
当市电停电或复电时,UPS在市电模式与电池模式之间的切换是完全没有转换时间的,有效保证了负载运行的可靠性。
输入零火线侦测功能
为了避免UPS市电输入零火线反接,机器具备零火线反接侦测功能。
旁路输出人性化
为了避免山特用户让UPS工作于BYPASS MODE不开机使用,造成市电中断,UPS与设备均异常关机。山特C1~3K(S)输入正常市电,默认无旁路输出。必须开机,才会有正常逆变输出。
WTSIR蓄电池产品说明:寿命长,采用具有--**水平的压铸机生产的管式正极板使电池寿命大大延长。电池外壳强度高,不易破裂。独特的透气盖设计,可有效防止电池内电解液溅出。、**的设计理念
9月11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信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业内人士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9月24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附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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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本指南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以下简称“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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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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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3.1 动力蓄电池
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包含铅酸蓄电池。
3.2 回收
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总称。
3.3 收集
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整理、分类并聚集到回收服务网点的过程。
3.4 分类
依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等特性对其进行区分归类的过程。
3.5 包装
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将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的过程。
3.6 贮存
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活动。
3.7 隔开贮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具备防火特性的隔板或墙,将不同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隔开的贮存方式。
3.8 隔离贮存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将不同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之间分开一定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9 分离贮存
在不同的空间或独立于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10 运输
采用专业运输设备将废旧动力蓄电池运送至回收服务网点,以及从回收服务网点运送至综合利用企业的过程。
3.11 移交
将回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转移至综合利用企业的活动。
3.12 回收服务网点
指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等过程中放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场所,根据其规模、设施设备、贮存时间、管理要求等,分为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与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3.13 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
指具备一定专用贮存场地及设施设备,可暂时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场所。
3.14 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指具备较大专用贮存场地及相对完善的设施设备,可长时间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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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4.1 [责任延伸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4.2 [工作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4.3 [标识要求]回收服务网点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信息,内容应包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字样。应在内部设置作业流程规范示意图等指导信息,如贮存作业示意图、废液收集处理作业示意图等。
4.4 [信息采集要求]回收服务网点应详细记录电池来源、编码、种类、数量、去向及所装配车辆的VIN码等信息,保留记录三年备查。按照国家溯源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信息反馈给新能源汽车生产或梯次利用等企业。
4.5 [企业管理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加强对回收服务网点的监督管理,保障网点作业流程的规范性。回收服务网点应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新能源汽车生产或梯次利用等企业反馈管理运维情况。
4.6 [信息公开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企业应及时报送、公开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回收服务网点发生变更后重新报送、公开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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