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WTSIR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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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WTSIR蓄电池NP5-12 12V5AH参数报价,供应,能源,电池
零转换时间
当市电停电或复电时,UPS在市电模式与电池模式之间的切换是完全没有转换时间的,有效保证了负载运行的可靠性。
输入零火线侦测功能
为了避免UPS市电输入零火线反接,山特C1~3K(S)机器具备零火线反接侦测功能。
旁路输出人性化
为了避免山特用户让UPS工作于BYPASS MODE不开机使用,造成市电中断,UPS与设备均异常关机。山特C1~3K(S)输入正常市电,默认无旁路输出。必须开机,才会有正常逆变输出。
WTSIR蓄电池产品说明:寿命长,采用具有--**水平的压铸机生产的管式正极板使电池寿命大大延长。电池外壳强度高,不易破裂。独特的透气盖设计,可有效防止电池内电解液溅出。
防爆性在电池盖部分加装特殊的装置,消氢排气栓,确保使用过程中氢气析出量达到安全标准,不会产生火花,避免引发爆炸。不漏液采用热封技术和独特的透气盖设计,可有效防止电池内电解液漏出。无污染 使用过程中无废气排放,保证工作环境清洁。
蓄电池技术特点:
1、简洁的外形设计,新颖的电池整体结构设计,确保电池美观大方,装卸方便,申请。
2、选用--耐用的进口隔板 选用电阻更小,更腐蚀,孔径更小,孔率更高的进口PE隔板。
3、科学的板栅结构采用中极耳放射板栅设计,降低电池内阻,更有效的提高了电池的大电流启动能力。大大提高了电池性能。
4、**的合金配方 采用高纯度多元铅基合金,使板栅具有良好耐腐性能,析气量小,水损耗低,自放电小,保证了电池寿命长。
5、充足的电池容量 ,保证了电池良好的高倍率、大电流启动放电性能好,性能优良
6、优异的供电性能 电池在加入电解液后即可装车使用,免充电,使用方便
蓄电池使用常识
1.新电池安装前,请清洁电池接头、托盘和支架上的腐蚀物,这些腐蚀物易造成接触不良,导致短路漏电。
2.拆卸电池时,请先拆“搭铁极”,安装时请后安“搭铁极”。
3.电池所含的铅和*是环境污染物,应小心存放,避免撞击,不要大于45度角斜放,也不要倒置,以免电解液从小孔中漏出。
4.高温会导致电池自放电加快,避免在高温的环境中储放电池。
5.避免与碱性物质混放。
6.一旦车辆停止运行超过20天以上,应当拆卸电池的负极电线,以免发生漏电事故。
蓄电池维护与保养
1、电解液液面应始终保持在max 和min 之间,每月检查一次,并视
2、液面下降情况,适当补充蒸馏水(纯水) * 切勿加酸
3、当电池的电压不足且灯光暗淡、起动无力时,应及时进行车外充 电。
4、防止蓄电池过充电或长期亏电,过充会使活性物质脱落,亏电会 使极板硫化,要保证调节器电压不能过高或过低。
5、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排气孔是否畅通,以防电池变形或爆裂。
6、电池应远离热源和明火,充电及使用时应保持通风,以防燃 人。
7、防止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每次使用启动时间不能大于5秒, 两次连续启动时间,中间间隔10-15秒。
蓄电池内部短路现象
(1)充电时电压始终保持低值,有时降至零;
(2)充电末期电池冒气泡很少或发生太晚;
(3)充电时电解液温度过高,液温上升很快;
(4)充电时电解液密度不上升或上升极慢;
(5)放电时终止电压出现过早;
(6)开路电压低。
原因:
(1)极板活性物质膨胀或脱落造成;
(2)隔板损坏或穿孔;
(3)导电物掉入电池内或两极板之间;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意见针对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做出了新的修改方案。其中包括要求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8%,锂的元素回收率不低于85%,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97%。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材料回收率应不低于90%;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分类重组利用,鼓励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同时,建立完善的梯次产品回收体系,保障报废梯次产品的规范回收,并移交至从事再生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具体内容见下文:
一、总则
(一)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等管理要求,制订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中动力蓄电池与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定义的动力蓄电池与废旧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等其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可参考本规范条件执行。
(三)本规范条件中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元素回收率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按一定生产程序回收的目标元素重量除以原动力蓄电池中对应元素重量的百分数。材料回收率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按一定生产程序回收的材料重量除以原动力蓄电池中对应材料重量的百分数。综合回收率是指回收的多种目标元素重量之和除以原动力蓄电池中对应元素重量之和的百分数。
(四)本规范条件中的综合利用企业是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
1.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以下简称“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
2.再生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材料修复或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二、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
(一)新建、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新建、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布局应与所在地区(省级区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废旧动力蓄电池产生量相适应。鼓励具备基础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新建综合利用项目。
(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综合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技术、装备和工艺
(一)总体要求
新建、改扩建综合利用企业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等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厂区面积、作业场地面积应与企业综合利用能力相适应,作业场地应满足硬化、防渗漏、耐腐蚀要求。
2.应选择生产自动化效率高、能耗指标**、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生产设备设施,采用节能、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技术及工艺,不生产、销售和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3.应具备满足耐腐蚀、坚固、防火、绝缘特性的专用分类收集储存设施,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废渣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消防设备等。
4.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统及编码识别等辅助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