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MSF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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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MSF蓄电池MF150-12 12V150AH参数报价,供应,能源,电池
美赛弗蓄电池秉承:“以技术为先、以质量为本;以市场求生存、以同心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是专业从事销售UPS不间断电源、ups蓄电池、直流屏蓄电池、eps蓄电池、太阳能蓄电池、电子设备蓄电池、消防蓄电池、信号蓄电池、仪器仪表蓄电池、稳压电源、网络产品等产品的科技公司。同时提供包括、机房空调.系统集成在内的完整的网络机房电源设备产品。企业始终坚持“质量--、信誉为本”的宗旨,用科技提高质量,靠质量占领市场,以科学、务实、高效的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层次,催人奋进。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组建了具有丰富电源从业经验的现代型企业团队。美赛弗蓄电池厂倡导“专业、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内部机制。优良的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人才。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力量和成熟的售后服务团队。我们的宗旨是:“用服务与真诚来换取你的信任与支持,互惠互利,共创双赢!”我公司愿与国内外各界同仁志士竭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公司秉承“客户至上,质量--”的理念,建立全方位高品质的客户售后服务体系。让客户满意是我们-大的追求!
德国美赛弗MSF蓄电池专业美赛弗UPS蓄电池,美赛弗直流屏电池,美赛弗太阳能电池,美赛弗电力通讯系统电池,美赛弗电子设备电池等。
美赛弗MSF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主要应用于UPS/EPS/直流屏备用电源,太阳能储能系统,电力通信系统,电子设备,音响,儿童玩具,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无线电通讯系统;电话交换机办公自动化系统;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通信用备用电源发电厂、水电站直流电源;变电站开关控制系统铁路用直流电源等领域。
美赛弗电 池 |
标 准 |
容量 |
-大外形尺寸(mm) |
||||
长 |
宽 |
高 |
总高 |
||||
MF7-12 |
12 |
7 |
151 |
65 |
94 |
101 |
|
MF12-12 |
12 |
12 |
151 |
99 |
94 |
101 |
|
MF17-12 |
12 |
17 |
180 |
77 |
167 |
167 |
|
MF24-12 |
12 |
24 |
165 |
126 |
175 |
182 |
|
MF38-12 |
12 |
38 |
196 |
165 |
175 |
182 |
|
MF65-12 |
12 |
65 |
350 |
166 |
173 |
174 |
|
MF100-12 |
12 |
100 |
407 |
174 |
174 |
238 |
MSF蓄电池产品特点:
1、 免补水、维护简单
采用特殊设计克服了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失水的现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体积和比重几乎没有变化,因此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间完全无需补水,维护简单。
2、 密封安全、安装简单
电池内没有流动的电液,电池立式、侧卧安装使用均可,无电液渗漏之患,而且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因此可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而无需另建专用电池房,降低工程造价。
3、 使用寿命长
采用了耐腐性良好的铅钙合金板栅,在25℃的环境温度下,正常浮充寿命可达10年以上。
4、 高功率放电性能好
采用了内阻值很小的--极板和玻纤隔板,而且装配较紧,使得电池内阻极小。在-40℃~60℃温度范围内进行大电流放电,其输出功率比常规电池可高出15%左右。
5、 安装使用方便
电池出厂时已经完全充电,用户拿到电池后即可安装投入使用。
耐大电流性能好
MSF蓄电池MF150-12 12V150AH参数报价具备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应按照维修手册及贮存等技术信息要求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维修、拆卸和更换,规范贮存,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不得交售其他单位或个人。
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机构、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在溯源信息系统中建立动力蓄电池编码与新能源汽车的动态联系。
第十二条[报废阶段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与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共享新能源汽车报废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应跟踪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情况,通过回收和回购等方式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卸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
新能源汽车报废及回收拆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报废机动车拆解环保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用户责任要求]新能源汽车用户(产权方)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拆卸和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动力蓄电池维修资质和能力的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的维修、拆卸和更换;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交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收集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收集可参照《充电电池废料废件》(GB/T26932-2011)等有关标准要求,按照材料类别和危险程度,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和标识,应使用专用的器具包装以防有害物质渗漏和扩散。
第十五条[贮存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贮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标准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第十六条[运输要求]托运及承运废旧动力蓄电池包装运输的有关单位应按照废旧动力蓄电池危险程度,遵守国家相应法规、政策及标准,并可参照《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GB21966-2008)的要求。
三、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综合利用原则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企业总体要求]综合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规模、装备和工艺等要求,鼓励采用**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
第十九条[梯级利用要求]梯级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按照国家统一编码标准对梯级利用电池进行编码和加贴标识。
梯级利用企业生产梯级利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梯级利用企业应负责报废的梯级利用电池回收,通过多种形式,自建、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络,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第二十条[梯级利用电池要求]梯级利用电池应通过梯级利用电池产品的标识认定,并加贴统一的梯级利用产品标识,不符合该要求的梯级利用电池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第二十一条[再生利用要求]再生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规范拆解,开展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后的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置。
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拆卸、拆解、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级利用、材料回收利用等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
第二十三条[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网点备案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备本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定期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溯源管理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标准、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第二十五条[梯级利用产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梯级利用电池产品实施管理,研究制定梯级利用电池产品规范管理办法,推动梯级利用电池产品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