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聚能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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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聚能蓄电池MF12-24 12V24AH尺寸及规格,供应,能源,电池
聚能JENNE蓄电池产品特性
1 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或破裂。
2 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 耐震动性好:安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夜,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 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下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夜,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 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 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夜,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 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8 阀控密封,偶有过充电,气体可以释放。
9 镀银铜端子导电性优良,外形美观大方。
10 特制吸酸隔板,将电解液固定其中。
11 电池贮存2年,还可继续使用。
12 三维方向电池可任意使用。
13 独特的技术处理,确保电池电压均衡一致。
14 合理的设计和--选材确保电池长寿命。
15 三年长期免费质保
二、应用范围 适合电信、电力和UPS的使用。
三、技术规格Technical Specificaiton
型号 model |
电压 Vpltage (V) |
容量 Capacity (AH) |
外型尺寸size(mm) |
|||
长length |
宽width |
高height |
总高height |
|||
MF12-7 |
12 |
7.0 |
151 |
65 |
94 |
101 |
MF12-12 |
12 |
12 |
151 |
99 |
94 |
101 |
MF12-17 |
12 |
17 |
180 |
77 |
167 |
167 |
MF12-24 |
12 |
24 |
165 |
125 |
175 |
180 |
MF12-38 |
12 |
38 |
197 |
165 |
175 |
180 |
MF12-65 |
12 |
65 |
350 |
166 |
175 |
175 |
MF12-100 |
12 |
100 |
407 |
173 |
210 |
236 |
MF12-200 |
12 |
200 |
520 |
240 |
220 |
230 |
免维护
H2O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效率高,吸附式玻璃纤维棉技术使气体符合效率高达99%,使电解液具有免维护功能,因此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无需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
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电池外壳无膨胀及破裂现象,要求选择蓄电池电压必须与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一致。例如,12V 逆变器必须选择12V蓄电池。电池内部装有特制安全阀和防暴装置,能有效隔离外部火花 ,不会引起电池内部发生爆炸,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长寿命设计
通过计算机精密设计的耐腐蚀钙铅锡等多元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外壳,高强度紧装配工艺,提高电池装配紧度,防止活物质脱落,提高电池使用寿命,增多酸量设计,确保电池不会因电解液枯竭而导致电池使用寿命缩短。
蓄电池售后服务:
1. 对售出的电池我们建立《顾客档案》,实行跟踪服务。
2. 电池售出后,实行随时电话跟踪,并执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巡检,并向顾客报告蓄电池使用情况,让顾客用的放心。
3. 发生顾客投诉时,一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包括现场恢复方案及退货处理方案,直到顾客满意。宗旨是将客户的麻烦降到-小。
4. 正常情况下,退回电池在到货两周内出具检测
明确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建立可追溯体系。回收体系的建设是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得到合理回收及再利用的关键环节。为保证废旧电池的回收率,明确对动力电池产品采用编码制度,具体编码工作由生产企业负责,国家汽车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动力电池产品编码标准。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应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动力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可追溯系统。编码应具有与产品的--对应性。编码应标识在动力电池产品显著位置,且具有较高的牢固性。
四是鼓励进行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考虑到部分废旧动力电池仍有一定容量,可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网储能电站等行业,因此,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梯级利用,以节约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因梯级利用可能会涉及电池的拆解、重组和检测,所以梯级利用企业在销售电池时应在电池表面贴自有商标并明示该电池产品为梯级利用电池,并负责其销售的梯级利用电池的维修保养和再次回收。鼓励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与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合作,根据废旧动力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
问:《技术政策》提出了哪些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答: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保有量还比较少,相关回收利用体系还没有有效建立起来,回收利用技术工艺还不成熟,暂不宜进行强制性管理。因此,《技术政策》只是一个引导性文件,没有做出惩罚性规定。但为了鼓励相关主体执行《技术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我们在《技术政策》里提出了几个具体的促进措施:在制度上,国家鼓励企业对动力电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提高消费者交回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国家将探索把废旧动力蓄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征收范围。在激励措施上,国家将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技术研发方面,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梯级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不断开发和推广新技术。在国际合作方面,国家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家标准的共同制定和协调统一,支持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