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聚能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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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聚能蓄电池MF12-150 12V150AH报价及参数,供应,能源,电池
聚能蓄电池变形是由于聚能蓄电池内部气体压力过高造成的。为了保证高的氧气复合效率,聚能蓄电池内部保持一定的压力是必要的。
在保持高的氧复合效率前提下,安全阀的质量就很重要了。原邮电部标准规定,开阀压力在10-4gkPa,闭阀压力为1-lOkPa。
实践证明,开阀压力应稍低些,取10--l5kPa较为合适,而闭阀压力值接近于开阀压力值为好。为了解决聚能蓄电池膨胀问题,必须保证氧气复合效率在98%以上。
为此,玻璃纤维隔板的空隙率(应大于93%)、基重、吸酸值等指标是十分重要的。采用的隔板是保证上述技术指标的基础,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壁厚裕量,从而解决蓄电池变形问题。
聚能蓄电池变形不是突发的,往往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当聚能蓄电池在充电容量达到80%左右进入高电压充电区时,
在正极板上先析出氧气,氧气通过隔板中的孔到达负极,在负极板上进行氧复活反应,反应过程中会产生热量。
当充电容量达到90%时,氧气的产生速度增大,负极开始产生氢气。大量气体的增加使蓄电池内压超过开阀压力,
安全阀打开,气体逸出,终表现为失水。随着聚能蓄电池循环次数的增加,水分逐渐减少,导致聚能蓄电池出现如下情况:
1、密封性: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2、免维护:水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效率高,因此在整个电池的使用过程中无需补水或加酸维护;
3、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的自动闭合,防爆设备的装置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4、长寿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铅钙铅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的使用和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保证了蓄电池的长寿命;
5、性能高:
1)体重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3)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使用均衡充电法使其恢复容量;
4)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因此电池在浮充使用状态下无需均衡充电。
6、温度适应性强:可在-30℃~50℃下安全、放心地使用;
7、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可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产品用途
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 免维护无须补液; ● UPS不间断电源;
◆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 消防备用电源;
◆ 适应温度广; ●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 自放电小; ● 应急照明系统;
◆ 使用寿命长; ●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 电子仪器仪表;
◆ 安全防爆; ●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 独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 便携式电子设备;
◆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 ● 摄影器材;
◆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所有电池 ● 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 ● 巡逻自行车、红绿警示灯等
)蓄电池不bai得接近明火或高温热源,不得du将蓄电池抛zhi入火中或浸没在水中,严禁在dao阳光下直接暴晒或充电。
2)蓄电池不得放置在密闭的容器中,应保持通风良好。
3)如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渗漏时,必须更换蓄电池。
4)电解液为酸性溶液,如沾到皮肤、衣物上,须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时须送医院治疗。
5)蓄电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
聚能蓄电池MF12-150 12V150AH报价及参数生产方面,集星科技产线拥有电极制备、电芯装配、化成等关键工艺过程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和在线检测能力,并具备单体分选等保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集星科技的自动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生产均走在同行前列,相应产品在设计、结构和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材料与型式试验样品的可靠性好。经国内外**检测机构检测、相关**认定,超级电容产品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环寿命等关键性能指标水平已达到国际**水平。
超级电容企业首次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对于超级电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国内-大的客车生产商宇通客车已采用集星科技的超级电容作为储能装置,应用于其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客车中。超级电容器和电池联合应用,能够有效改善电池的功率特性、低温特性和寿命,优化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性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广阔。集星科技以其高性能、高可靠的产品和定制化的服务,有望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分得更多美羹。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2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已于2015年3月24日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我部已发布三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为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和要求,贯彻实施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把关,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材料符合性和地方初审要求
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申报,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相一致。**审查后如要求申请补充材料的,企业应在申报系统中予以补充并提交纸质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等严格把关,及时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包括补充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正式纸质文件(包括附件材料)1份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二、产品标准符合性要求
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三、年度报告提交要求
已列入公告企业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在线提交年度发展报告,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递交纸质材料1份。企业应在年度发展报告中提供完整的配套应用证明材料,同时生产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的企业,在统计单体数量时要包含自产自用单体。企业新增产品或研发能力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的产品信息表、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将按《规范条件》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