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KOBE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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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KOBE蓄电池HF5-12 12V5AH技术参数,供应,能源,电池
日本新神户电机株式会社生产的KOBE神户蓄电池(电瓶)适用于电动叉车、高尔夫车、搬运车、游览车、电瓶车、工程机械、工程车等等。凭着自身的实力赢来了--各大**叉车制造企业的信任与支持。公司通过通过日本JQA品质检核,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0环保认证。我公司代理的KOBE叉车专用电瓶,为国内全日本原装进口电池,100%日本国内生产,适用于各式品牌电动叉车,如:丰田 林德 力之优 神钢 小松 大宇 三菱 日产 耶鲁 现代 力 TCM STILL BTATLET 等国内外电动叉车日本三大电池生产厂家之一
KOBE系列产品能为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合适的选择。KOBE产品还具有良好的防盗性能和卓越的抗震性能。
按照用户的需求,KOBE公司还可提供核心机房的蓄电池维护保养服务。
日本KOB蓄电池特点:
⑴ 寿命长
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极板,可以具有较长的浮充寿命;
采用特殊胶体电液,增加电池酸量,防止电液分层,阻止极板支晶短路,确保电池使用寿命长。
胶体电池是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了长寿命化。所以1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6~8年(25℃);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10~15年(25℃)。
⑵ 自放电少
使用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将自放电量限制到 小,可长期保存。
⑶ 维护容易
由于浮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阴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上没有电解液的减少,所以完全不必象一般蓄电池那样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补水。
⑷ 安装简单
电池立式、侧卧安装使用均可,无电液渗漏之患,而且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因此可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而无需另建专用电池房,降低工程造价。
⑸ 安全性高
为预防产生过多的气体,电池装有安全阀。另外,还装有防爆过滤器,在构造上即使有火花接近,亦能防止引火至电池内部。
⑹ 使用方便
电池出厂时已经完全充电,用户拿到电池后即可安装投入使用
应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 ⑼ 启动用、船用、发电机、发电机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⑽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⑾ 电动车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⑿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⒀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通信用备用电源 ⒁ 发电厂、水电站直流电源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 ⒂ 铁路用直流电源
⑻ 太阳能、风能系统 ⒃ 移动机站、应急照明、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办公自动化系统
主要优点:
1、阻止正极脱落,由于采用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有机物与无机酸共同起作用,无机硅晶提高了正极板表面的压力,阻止正极活性物质的软化脱落,从而进一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所以12V系列硅能电池设计寿命为15年;2V系列硅能电池设计寿命为15~20年。
2、板栅更耐腐蚀,采用专用重型多元银合金,使板栅耐腐蚀性更好,使寿命更长;
3、气体复合效率高,水耗少,由于采用专用重型银元素的多元合金和由于采用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大幅度降低合金电阻,提高了氢的过电位,达到极小的气化速率,更高气体复合效率,使寿命更长。
4、极化减小,硅能电池的特殊工艺过程 所采用的材料和配方保证形成多微孔结构的电极。增加了表面积和电极与电解质的反应界面。并由此降低了电极的电流密度,减小了电极的极化,提高了电极的活性物质利用率。增加了电池放电电压和输出功率,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电池性能,并且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5、内阻更小,由于采用专用重型多元银合金和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大幅度降低了30%的电池内电阻,使寿命更长。
6、增加电池酸量,防止电液分层,阻止极板支晶短路,确保电池使用寿命长
蓄电池电解液的冰点是多少摄氏度?
正常的蓄电池硫酸浓度为35%-40%,根据“硫酸-水混合物冰点曲线”我们可以得知,电解液的冰点约在-60摄氏度至-50摄氏度之间。从数据上看,只要保持电池液密度在1.25-1.30之间,发生结冰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你在中国非常北部的地方用车)。
但是,随着硫酸浓度的下降,电池液的冰点随之而上升,这就使得电池液有结冰的可能。举个例子,北京的冬季温度一般在零下十多度,当电池液密度低至1.10的时候,电池就有结冰的可能。而引起以上变化的常见原因就是电池过度放电。
中国主导地位初现 欧美企业加紧追赶
中国动力电池业的崛起,让日本KOBE蓄电池HE65-12 HE系列产品简介原本处于行业--位置的日韩企业心有忌惮,对于有心赶超的欧美企业来说,更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伴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业日新月异地发展,欧美企业在动力电池领域不甘长期落后于中国,也不愿在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道路上因动力电池等问题,受制于中国、日本、韩国等亚洲企业。
近两年,欧美企业正在加速推进动力电池领域的布局,德国计划在2021年之前投资10亿欧元用于支持德国动力电池生产; 法国将在未来五年投资7亿欧元支持推进欧洲动力电池业发展;瑞典的Northvolt与西门子、ABB集团和斯堪尼亚共同投入40亿欧元建立一座动力电池工厂;德国财团法兰克福TerraE控股公司联合17家公司和研究机构组建了一个联盟,计划兴建两座动力电池工厂;瑞士Blackstone投资2亿欧元,在德国图林根州的埃尔福特建设一座动力电池工厂……日本KOBE蓄电池HE65-12 HE系列产品简介欧美企业有意推动其动力电池业的**发展,但受限于起步较晚且构建完整产业链条的基础薄弱,短时间内可能还无法与中国和日韩企业匹敌。
随着各地污染防治行动不断推进,废铅酸蓄电池中转暂存环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逐步提上国家重点管控日程。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相继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法规、制度,但“理想很完美,现实很骨感”,实际与制度要求仍较大。
鉴于此,作者从从业者的角度,在多年实践经营的基础上,梳理出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的两大症结及相应的解决方案措施,以供参考。
我国境内年报废铅酸蓄电池600万吨左右,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虽回收率较高,但在回收、贮存、处置、利用的过程中,仍有大量的环境污染现象。
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症结有两方面,一是收集中转暂存不规范引发的贮存设施不齐全、原始记录不规范、台账明细不全面、转移联单未办理等问题,从而出现了私自倒酸、私自拆解、流向无序、非法冶炼等一系列污染环境问题;二是税收链条不完整引发的灰色利益链,从而出现了诸如偷逃税款、虚开**、哄抬价格等问题。
暂存环节游离在制度之外
难以监管没有制约
之所以出现非法回收长期占据回收市场主导,污染环境问题严重,合法正规的回收企业生存空间狭小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环节游离在制度之外,难以监管没有制约。
一些规范的回收公司开始逐步理清思路,加快废铅酸蓄电池标准化中转暂存基地的建设工作,规范回收体系新模式。四川、陕西、浙江等省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中转暂存贮存标准规范,出入库台账明细清晰、转移联单管控严格、运输车辆符合要求、产品有序流向规范再生铅企业,呈现良性循环状态。
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支撑,大部分省份只能根据自己对政策的解读,支持力度不一,执行标准多样,废铅酸蓄电池的中转暂存管控依然岌岌可危。
业内期待出台
《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办法》
去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的《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废铅酸蓄电池纳入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范围,明确了废铅蓄电池的经营活动需取证经营,规定了证照的使用范围和取证的基本要求。
《草案》对解决当前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中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政府有了执法的依据。废铅酸蓄电池未纳入危险废物经营**类别范围之前,很多省地市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基本上是地下活动,随便找个空闲、隐蔽的地方就可以开展,政府难以从源头管控。《草案》给了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支撑,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全部取证经营,取证后其经营场所规范、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转移联单控制流向,全方位处于制度监管之下,便于从源头进行管控。
第二,从业者有了取证经营的政策支撑。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废铅酸蓄电池专业回收公司迫切需要规范化运作,但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政策支撑。《草案》让从业者规范操作的想法真正可以落到实处。曾有专业回收公司的负责人称:“我们也想规范化运作,可是没有政策支撑,政府通常不回应,我们一边做着环境保护,一边提心吊胆,这真不是长久之计”。
第三,《草案》阐明了用市场管理市场的理念,提供了正确的方式方法。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是国家城市矿产开发的一部分,从业者众多,仅靠政府集中管控相对较难,只有用市场管理市场,才能清晰判断行业的弊端,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规范症结已成功找到了适用的政策文件——《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生态环境部尽快下发正式文件,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向有序、环保、良性发展方向迈进。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
税收链条不完整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税收症结”在于废铅酸蓄电池独有的产品特性,废铅酸蓄电池85%产自于民间,取不到进项税。其他15%虽来自于产废单位如移动、联通等,但大部分企业认为报废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其固定资产销售,只开具增值税普通**,也无法抵扣,导致整个再生铅行业苦不堪言。
目前国内一般工业企业的税负水平在2%~4%之间,而规范再生铅企业高达11.9%(此为即征即退30%后的税负水平),即每回收处置一吨再生铅,需交税2000元左右。高税负水平直接导致规范再生铅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凸显。
更有甚者,为了取得竞争优势,想出了“绝招”,将销售新电池时本应给经销商或是购买新电池个人的**“充分利用”,将新电池**当做销售旧电池的进项做了抵扣,貌似合理,其实是偷换了概念,违反了税法,逃掉了税。依照目前再生铅企业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每吨铅交17%的税负,全年220万吨的再生铅,以年平均铅价1.65万元计,仅此一项,每年国家将损失约53亿元税收。
建议对再生资源行业设置税点
国家应从顶层设计上对再生资源行业设置税点,在回收环节征税,将回收环节覆盖在体系管理范围内。加强监管的同时,真正意义上打通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上的环节。一是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采取固定低税率扶持政策,按3%缴纳增值税;二是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企业,即再生铅生产企业,实行即征即退扶持政策。允许按照回收企业销售**作进项抵扣,抵扣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80%的税收扶持政策。
打通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增值税链条有三大优势。
首先,既完善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的税负,稳定了税源,又实现了全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经营行业税率统一,税负公平,避免虚开,便于监管,兼顾企业,利于发展。
其次,减少了规范再生铅生产企业的税负过重压力,有力于其做大做强,为国家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做出强有力的贡献。
此外,建立起增值税完整的税务链条体系,体现了国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利于再生资源行业良性发展。低税率拉通后,不仅解决了铅再生资源的问题,也解决了国内其他再生资源行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