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KOBE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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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KOBE蓄电池HF38-12 12V38AH规格及参数,供应,能源,电池
KOBE电池是目前全日本原装进口品牌电池。原厂使用纯度高达99.99%的铅为原料,配上**的全自动生产设备,历史悠久的生产经验,制造出高质量、高性能的电池。该电池对于所有电瓶叉车,不限欧洲、美国、日本或中国生产皆能搭配使用。另外KOBE电池具有充电时间短,使用寿命长,耐高温,不怕频繁使用等特色。
1维护简单 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没有电解液减少
2持液性高 电解液被吸收于特殊的隔板中,保持不流动状态,所以即使倒下也可使用。(倒下超过90度以上不能使用)
3安全性能卓越 由于极端过充电操作失误引起过多的气体可以放出,防止电池的破裂。
4自放电极小 用特殊铅酸合金生产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小。
5寿命长、经济性好 电池的板栅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种铅钙合金,同时采用特殊隔板能保住电解液,再同时用强力压紧正板活性物质,防止脱落,所以是一种寿命长、经济的电池。6内阻小 由于内阻小,大电流放电特性好。深放电后有优良的恢复能力万一出现长期放电,只要充分充电,基本不出现容量降低,很快可以恢复。无游离酸,电池可倒放90°安全使用,极低的电解液比。
型号尺寸参数:
型号 |
电压(V) |
容量(Ah) |
参考尺寸(毫米) |
参考重量(kg) |
||
长 |
宽 |
总高度 |
||||
HF12-7 |
12 |
7AH(20HR) |
151 |
65 |
94 |
2.7 |
HF12-12 |
12 |
12AH(20HR) |
151 |
98 |
94 |
4.3 |
HV12-12 |
12 |
12AH(20HR) |
151 |
98 |
64 |
4.3 |
HF17-12A |
12 |
17AH(20HR) |
181 |
76 |
167 |
6.4 |
HC24-12A |
12 |
24AH(20HR) |
175 |
165 |
125 |
9.0 |
HF28-12A |
12 |
28AH(20HR) |
166 |
125 |
175 |
9.4 |
HF44-12A |
12 |
44(20HR) |
197 |
165 |
170 |
15 |
KOBE蓄电池HC7-12阀控式密封蓄电池 太阳能船舶设备电源 12V7AH质保三年
KOBE蓄电池应用范围领域: 通讯设备;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电子系统警报系统;太阳能系统;玩具控制设备等。
寿命长
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极板,可以具有较长的浮充寿命;
采用特殊胶体电液,增加电池酸量,防止电液分层,阻止极板支晶短路,确保电池使用寿命长。
胶体电池是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了长寿命化。所以1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6~8年(25℃);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10~15年(25℃)。
⑵ 自放电少
使用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将自放电量限制到 小,可长期保存。
⑶ 维护容易
由于浮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阴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上没有电解液的减少,所以完全不必象一般蓄电池那样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补水。
⑷ 安装简单
电池立式、侧卧安装使用均可,无电液渗漏之患,而且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因此可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而无需另建专用电池房,降低工程造价。
⑸ 安全性高
为预防产生过多的气体,电池装有安全阀。另外,还装有防爆过滤器,在构造上即使有火花接近,亦能防止引火至电池内部。
⑹ 使用方便
电池出厂时已经完全充电,用户拿到电池后即可安装投入使用
应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 ⑼ 启动用、船用、发电机、发电机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⑽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⑾ 电动车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⑿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⒀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通信用备用电源 ⒁ 发电厂、水电站直流电源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 ⒂ 铁路用直流电源
⑻ 太阳能、风能系统 ⒃ 移动机站、应急照明、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办公自动化系统
主要优点:
1、阻止正极脱落,由于采用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有机物与无机酸共同起作用,无机硅晶提高了正极板表面的压力,阻止正极活性物质的软化脱落,从而进一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所以12V系列硅能电池设计寿命为15年;2V系列硅能电池设计寿命为15~20年。
2、板栅更耐腐蚀,采用专用重型多元银合金,使板栅耐腐蚀性更好,使寿命更长;
3、气体复合效率高,水耗少,由于采用专用重型银元素的多元合金和由于采用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大幅度降低合金电阻,提高了氢的过电位,达到极小的气化速率,更高气体复合效率,使寿命更长。
4、极化减小,硅能电池的特殊工艺过程 所采用的材料和配方保证形成多微孔结构的电极。增加了表面积和电极与电解质的反应界面。并由此降低了电极的电流密度,减小了电极的极化,提高了电极的活性物质利用率。增加了电池放电电压和输出功率,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电池性能,并且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5、内阻更小,由于采用专用重型多元银合金和纳米级气象级高导多聚硅酸盐电解质,大幅度降低了30%的电池内电阻,使寿命更长。
槽部处的内部树脂层的收缩和决裂变得容易,可以减小槽部的释放压力。
KOBE蓄电池HF38-12 12V38AH规格及参数近日,有消息称生态环保部就铅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简称“试点工作方案”)正在准备组织开展征求意见,预计2018年年底前出台。
未来骨干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回收企业将可申请成为试点单位,利用销售网络暂时存放一定数量的废铅蓄电池。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在由收集网点向集中转运点的运输过程中,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规范的电池企业将可高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铅锌分会副理事长马永刚曾表示,目前进入了电池报废高峰期,铅蓄电池年报废量超过600万吨,保守估算,超过60%的废旧铅蓄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生态环保部此举正是为了扩展正规回收渠道。
“铅酸电池中的铅和铅的氧化物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其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藏性大等特点。其潜在的环境危害十分严重,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灾害,比一般的尾气、废气和废水危害更大。”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新华在今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希望明确生产者的责任和监管者及其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回收体系,确保废旧铅酸电池的有序回收和安全、环保、资源化利用。
前段时间,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构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跨区域转运方式和全过程溯源管理模式,到2020年年底,全省试点企业的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不低于40%。试点任务率先在安阳、新乡、焦作、许昌四市开展。
据了解,河南省是铅蓄电池生产、消费和再生利用大省。长期以来,由于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和相关制度不完善,废铅蓄电池无序回收引起非法冶炼、含铅废酸非法倾倒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其中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较2017年新增85万吨,年总处置能力达到180万吨以上。研究机构认为,当下我国危险废物的实际产量在6千万至1亿吨之间,但实际处理处置量仅有一千多万吨,仍存在很大缺口。危废处置行业的供需不平衡格局或维持较长时间,行业将保持高景气度。
近年来,虽然企业陆续建立了多个铅酸蓄电池生产回收基地,但回收乱象还是频发,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一个接一个,这也让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出来。目前废旧铅蓄电池规范回收问题亟待解决,生态环保部此举正是为了扩展正规回收渠道。据了解,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当是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专业回收企业,将在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海南、宁夏、上海等地开展上述试点工作。
在收集和贮存设施建设环节,试点单位可以依托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包括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收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同时,试点单位应设立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在集中转运点集中后,进一步转移至回收处置单位。
收集网点在收集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时,收集过程可豁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但收集工业企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应当具有危险废物经营**。此外,鼓励电池企业利用销售网络如门店、仓库等暂时存放一定数量的废铅蓄电池,一定程度可扩展收集废铅蓄电池的网络渠道。
此前,废铅蓄电池无论破损与否,都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增加了运输环节成本。新的试点放开了未破损废铅蓄电池的运输要求。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在由收集网点向集中转运点再向处置单位运输的过程中,可以使用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得到运输工具;而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大多为电池内的酸液被蓄意倾倒),在各个运输环节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办理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同时,试点单位应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在所属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重点,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各试点地区还要依托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等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核查管理。
**人士表示,试点工作方案鼓励规范的电池企业高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大量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将被“激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中的劣币驱逐良币。
铅酸蓄电池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现象屡禁不止,对于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现象,不仅要求司法**严厉打击还要建立完整的回收利用机制,细化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回收责任。**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铅酸蓄电池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除此之外,电动交通工具的销售者必须要承担废旧电池回收站的功能,对于送来的废旧电池要做到来者不拒,不以消费者是否在此购买商品为前提。销售者还要承担环保宣传的责任,图文并茂地说明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危险性,政府应该给予回收站相应的补贴。
作为防止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的-后防线,消费者的责任也必须细化,蓄电池的产品追溯系统要明确消费者非法处理废旧蓄电池的法律责任,蓄电池上要有明确的回收站地址,对于报废期过后无正当理由未将废旧蓄电池环保处理的消费者,环保执法部门可以建立处罚制度进行罚款或曝光。
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再生铅业务。业内人士建议鼓励和支持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绿色循环生产企业构建全国废旧铅蓄电池规范化回收体系,打造废旧铅蓄电池生产、收集等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绿色制造、回收、转移、处置,引领铅蓄电池行业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