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KOBE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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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签:KOBE蓄电池HF100-12 12V100AH报价参数,供应,能源,电池
日本新神户电机株式会社生产的KOBE神户蓄电池(电瓶)适用于电动叉车、高尔夫车、搬运车、游览车、电瓶车、工程机械、工程车等等。凭着自身的实力赢来了--各大**叉车制造企业的信任与支持。公司通过通过日本JQA品质检核,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0环保认证。我公司代理的KOBE叉车专用电瓶,为国内全日本原装进口电池,100%日本国内生产,适用于各式品牌电动叉车,如:丰田 林德 力之优 神钢 小松 大宇 三菱 日产 耶鲁 现代 力 TCM STILL BTATLET 等国内外电动叉车日本三大电池生产厂家之一
KOBE系列产品能为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合适的选择。KOBE产品还具有良好的防盗性能和卓越的抗震性能。
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极板,可以具有较长的浮充寿命;
采用特殊胶体电液,增加电池酸量,防止电液分层,阻止极板支晶短路,确保电池使用寿命长。
胶体电池是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了长寿命化。所以1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6~8年(25℃);2V系列胶体电池设计寿命为10~15年(25℃)。
⑵ 自放电少
使用特殊铅钙合金制成的板栅,将自放电量限制到 小,可长期保存。
⑶ 维护容易
由于浮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阴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上没有电解液的减少,所以完全不必象一般蓄电池那样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补水。
⑷ 安装简单
电池立式、侧卧安装使用均可,无电液渗漏之患,而且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电池不会产生酸雾。因此可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而无需另建专用电池房,降低工程造价。
⑸ 安全性高
为预防产生过多的气体,电池装有安全阀。另外,还装有防爆过滤器,在构造上即使有火花接近,亦能防止引火至电池内部。
⑹ 使用方便
电池出厂时已经完全充电,用户拿到电池后即可安装投入使用
应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 ⑼ 启动用、船用、发电机、发电机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⑽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⑾ 电动车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⑿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⒀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通信用备用电源 ⒁ 发电厂、水电站直流电源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 ⒂ 铁路用直流电源
⑻ 太阳能、风能系统 ⒃ 移动机站、应急照明、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办公自动化系统
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建成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的溯源和追踪。基于大数据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残值评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技术和装备实现产业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建成2—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探索和布局1—2家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动力蓄电池实现安全、规范、高效回收利用。
2.实施步骤及阶段性目标
(1)方案拟定和启动(2018年1—6月)
完成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并根据试点方案细化和分解各主要任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部署启动试点期间各项工作。
(2)试点推进(2018年7—12月)
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完成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并实现回收服务网点的信息公开。三地初步建成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基于大数据的电池残值评估技术取得积极进展,能够实现动力蓄电池余能、剩余寿命与性能等残值的**评估与分选。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领域、储能、移动充电站等领域建成若干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发起成立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建成1—2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
(3)全面建设(2019—2020年)
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点、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回收、家电销售售后网络和环保及废旧资源回收体系改建、“互联网+回收”线上线下相结合、移动服务站等多种回收网络共存,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辐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开始实际运营,实现京津冀地区车辆在用、梯次利用及报废动力蓄电池的信息追溯。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梯次电池健康状态及残值评估系统,并支撑相关企业科学高效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业务,物理修复法等新型再生利用技术研究取得实质进展。建成2—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建成1—2条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示范线。各试点项目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并依托试点经验,总结形成较为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示范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
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京津冀地区内至少构建3家所属车辆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回收服务网点相关信息。鼓励通过“换一收一”的方式回收电池质保期内的汽车维修电池,通过补贴、以旧换新等方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质保期外,新能源汽车报废前”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规范未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等的动力蓄电池回收行为和程序。探索研究将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诚信体系挂钩的机制,并考虑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鼓励京津冀区域内的骨干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报废处理渠道。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各企业合作共建、行业成立动力蓄电池回收联盟、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成品家电等销售售后和环保及废旧资源等领域既有回收渠道的合作改建、“互联网+回收”线上线下相结合、移动回收服务站等多种方式构建回收网络。规划布局若干能够进行动力蓄电池**检测、分选和初步拆解的综合性回收服务网点,打造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京津冀的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协调推动“京津冀区域废旧电池物流、仓储集散中心”的建设和市场化运营,方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各相关主体共同使用。
规范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拆卸,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新能源汽车应完整报废,动力蓄电池缺失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应当出具电池已被回收利用的相关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研究并明确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集团用户在新能源汽车与动力蓄电池产权分离时的处置方式和要求。
2.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支持企业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领域的商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在电力储能系统领域的示范验证,在移动充电、家庭储能、风光互补路灯等其他领域的探索应用。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以租代售”、“提供服务”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具活力的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市场化创新发展。
梯次利用企业应得到原电池生产企业的授权或技术支撑后才可开展相应的应用,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试验、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承担梯次利用电池的安全环保责任,应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安全评估,确保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的后期使用安全。
3.严格规范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
企业开展回收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活动前,应先鉴别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除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外,对外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核准的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探索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的两段化处理,--阶段首先实现电池的无害化、固废减量化处理,即先将电池安全、环保、精细化地拆解为正负极粉等材料。第二阶段,将拆解后的材料进行-终的资源化再生利用。
充分发挥三地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合理布局能够辐射京津冀地区的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满足京津冀地区的资源再生利用需求。鼓励产业链上游企业与再生利用企业积极开展相关合作,促进资源的有效集中处理。
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