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普瑞顿蓄电池FM12-150 12V150AH规格及参数详情
发布时间:2020-07-09 16:56:05  点击:0
普瑞顿蓄电池FM12-150 12V150AH规格及参数详情

普瑞顿蓄电池12V150AH正确的使用方法:   
如今,蓄电池已经变成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设备,但相信广大用户在操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操作上的不当,而会产生电池外鼓的现象。那么,普瑞顿蓄电池预防外鼓时,都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你真正来了解过普瑞顿蓄电池后,你便能发现它大多采用的是串联连接,而在用的时候,有过充电,要是一些很差质量的单体电池的话,一般来讲,就会产生内部的气体复合不好的现象,终产生外鼓且变形的情况。第二、如蓄电池浮充电压的设置太高时,充电时的电流太大,正极板上的氧气析出又非常快,根本就来不及在负极来复合的,电池体内的温度也会快速来上升的。当没来得及排气时,一旦压力达到一定值后,外形上是肯定会鼓起来的。第三、而对于深放电过度,就需要注意不要太多,免得让电池崩溃,同样是会变鼓的。在安全阀来开阀门的时候,因为压力太高,又或是安全阀出现阻塞,体内的压力提高到相应的程度时,导致安全阀们没有正常来打开,这样的现象会导致电池外鼓的。如你想延长普瑞顿蓄电池的寿命,那么上述几个注意事项是务必要注意的。
普瑞顿蓄电池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多个电池一起使用时,首先使保证电池间连接正确,再将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在这种情况下,电池正极应与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如果电池与充电器连接不正确,充电器会被损坏,一定要注意不要连接错误。切记连接正确。接线时注意连接牢固,但不可用力过大,以免损伤端子,推荐扭紧力矩见表一。不要在端子部用过大的力,每个连接螺母与螺栓一定要扭紧蓄电池原理:在充电时,电能转化为化学能,放电时化学能又转化为电能。电池在放电时,金属铅是负极,发生氧化反应,被氧化为硫酸铅;二氧化铅是正极,发生还原反应,被还原为硫酸铅。电池在用直流电充电时,两极分别生成铅和二氧化铅。移去电源后,它又恢复到放电前的状态,组成内部动态平衡的化学电池。铅蓄电池是能反复充电、放电的电池,又叫做二次电池。UPS电源所选用的蓄电池要注意标机或后备时间较短必须具有在短时间内能输出大电流的特性。而密封铅酸蓄电池是-常用的。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基本恒定,无损耗。这是因为密封铅酸蓄电池采用了先进的阴极吸收式密封技术。这一技术的采用,可把补加蒸馏水的间隔时间延长到5年以上,为了保证密封电池安全、可靠的工作,要求给蓄电池充电时的充电电流不得超过电池允许的-大充电电流值。UPS的充电器均采用分级恒流恒压充电方式,即在充电初期采用恒流充电,其充电电流限制在规定值或电池额定容量十分之一的电流值。充电一定时间后,改为恒压充电,即浮充电。
普瑞顿蓄电池性能的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过高对阀控蓄电池使用寿命的影响很大。温度升高时,蓄电池的极板腐蚀将加剧,同时将消耗更多的水,从而使电池寿命缩短。阀控蓄电在使用中对温度有一定要求。典型的阀控蓄电池高于25℃时,每升高6~9℃,电池寿命缩短一半。因此,其浮充电压应根据温度进行补偿,一般为2~4 mV ℃,而现有很多充电机没有此功能。为达到阀控蓄电池的-佳使用寿命,应尽可能创造恒温下的使用环境,同时保持蓄电池良好的通风和散热条件。具体来说,安放蓄电池的房间应有空调设备。蓄电池摆放要留有适当的间距,改善电池与环境媒介的热交换。电池间保持不小于15mm的间隙,电池与上层隔板间有不小于150mm的间距的“通风道”来降低温升
普瑞顿蓄电池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我们普瑞顿蓄电池厂家技术是为大家可以;不厌其烦的解答您的上百种问题,只要您得到满意与肯定,这便是我们的-初愿望。其实我们知道;蓄电池对于您来说就是不明物体,又有多少人真的了解呢?所以您的问题我们会诚心诚意的帮您一一解答。直到您满意而归。任何化学制品或重金属制品都是存在一些危害或损害的,即便是这--***;普瑞顿蓄电池,也是一样的道理。但此类蓄电池如做小电流放电的处理的话,又会带来什么损害呢?下面具体来解说一番,相信能让大家了解到这里面的具体情况。其实这导致普瑞顿蓄电池过放电的原因包含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蓄电池低保护电压在设置上的错误,小负载、长时间、小电流放电。像这样的过放电现象是非常常见的。由于系统设计中,此类电源的容量会留有相应的余量,配备蓄电池的一般要求会按照满负载来设计。实际应用中,负载一般只能够达到电源容量的30%而已。依据此种现象,要是设计系统的后备时间是30分钟,则实际放电时,是能达到4小时的,很容易导致蓄电池过放电的。因此,作为松下蓄电池的使用者,就必须要清楚这个事情,免得带来更大的伤害,那就不好了。
普瑞顿蓄电池FM12-150 12V150AH规格及参数详情

综合利用

第十八条 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前提下,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第十九条 综合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的规模、装备和工艺等要求,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第二十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分类重组利用,并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

梯次利用企业应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第二十一条 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对不符合该要求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第二十二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等要求,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技术信息规范拆解,开展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后的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及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环保无害化处置。

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上传制度,汽车生产企业应定期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溯源信息系统,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第二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管理,加强对梯次利用企业的指导,规范梯次利用企业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七条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第二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质检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暂停企业强制性认证证书、公开企业履责信息、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及公告管理等措施,对有关企业落实本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五、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附录

术语和定义

一、动力蓄电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由蓄电池包(组)及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

二、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一)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二) 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三)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四) 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三、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的过程总称。

四、拆卸:将动力蓄电池从新能源汽车上拆下的过程。

五、拆解: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逐级拆分,直至拆出单体蓄电池的过程。

六、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收集、运输、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过程中的存放行为,包括暂时贮存和区域集中贮存。

七、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后的再利用,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八、梯次利用: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中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单体蓄电池)应用到其他领域的过程,可以一级利用也可以多级利用。

九、再生利用: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离、提纯、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过程。

十、汽车生产企业: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进口商。

十一、电池生产企业:国内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动力蓄电池进口商。

十二、回收服务网点:汽车生产企业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机构。

十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首页 | 公司 | 求购 | 供应 | 商城 | 招商 | 展会 | 行情 | 品牌 | 产品

联系我们 | 刷新 | 返回顶部

©2004-2024  贸易商务资源网(ceoie.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