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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蓄电池BT-HSE-10-12 12V10AH技术参数
发布时间:2020-07-09 15:45:21  点击:0
 赛特蓄电池BT-HSE-10-12 12V10AH技术参数

赛特蓄电池的性能:
1、长寿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铅钙铅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的使用和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保证了蓄电池的长寿命;
2、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 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可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3、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的自动闭合, 防爆设备的装置使赛能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
4、体重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5、 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 以下(20℃);
6、恢复性能好 , 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使用均衡充电法使其恢复容量
7、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因此电池在浮充使用状态下无需均衡充电。
8、温度适应性强: 可在-30℃~50℃下安全、放心地使用;
9、经济实惠: 柏克蓄电池极高的性能,超长的使用寿命,极低的维护成本确保用户得到的是 经济实惠的产品。

10、密封性: 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

赛特电池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赛特蓄电池特点:

维护简单

高达98%以上的氧复合效率保证了电解液不会损失,在它的整个寿命过程中无须加水或更换电解液。

安全性能优越

极柱和外壳采用特殊的密封设计,无任何电解液泄漏。

采用品质稳定的进口安全阀,动作可靠,重现性良好,绝无外部气体进入,适时释放出过量的压力。

长寿命、高容量、优越的抗过放电能力

赛特蓄电池采用特殊的六元合金板栅,先进的专利技术极板设计,严格控制的装配压力,充分保证了赛特电池长达15年的设计使用寿命,故电池循环性能卓越,高深放电恢复性强,能量密度更高。

极低的自放电率

采用品质极高的原材料和严格的工序控制,把自放电控制在-小。

安装灵活

电解液被吸附于特殊的隔板中,不流动,防涌出,可以任意放置。

ISO9000保证

所有赛特电池均是在ISO9000质量体系严格控制下进行生产,出厂前经过100%的质量检验,实行24小时售后服务。

12V系列

型 号 规  格 外 形 尺寸 (mm) 参考重量Kg 内 阻mΩ长 宽 高 总高

BT-12M0.8AC 12V0.8Ah/20HR 96 25 62 62 0.382 120

BT-12M1.3AT 12V1.3Ah/20HR 97 44 52 59 0.580 102

BT-12M2.2AT 12V2.2Ah/20HR 178 35 61 67 1.000 63.7

BT-12M3.3AT 12V3.3Ah/20HR 134 67 61 66 1.285 58.7

BT-12M4AC 12V4Ah/20HR 90 70 101 107 1.620 46.9

BT-12M7AT 12V7Ah/20HR 151 66 96 102 2.580 21.3

BT-12M10AC 12V10Ah/20HR 152 99 96 101 3.513 17.6

BT-12M12AC 12V12Ah/20HR 152 99 96 101 3.800 14.9

BT-12M14AC 12V14Ah/20HR 152 99 96 101 4.098 12.0

BT-12M17AC 12V17Ah/20HR 180 77 167 167 6.050 10.9

BT-12M24AT 12V24Ah/20HR 177 166 126 126 8.700 9.6

BT-12M24AL 12V24Ah/20HR 166 126 177 177 8.390 9.8

赛特蓄电池BT-HSE-10-12 12V10AH技术参数
【拆卸要求】回收企业从电动汽车上拆卸动力蓄电池时,应遵循安全性和完整性原则,并严格按照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卸技术信息进行合理拆卸。

第十五条 【贮存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应有专门的场所,贮存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并设有警示标志,且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应避免高温、保证通风良好,正负极触头应采取绝缘防护,堆码高度不超过 2 米。不同材料类型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当分开贮存。

第十六条 【运输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电池包装运输法规和标准要求,采用恰当的包装方式,尽量保6证其结构完整,采取防火、防水、防爆、绝缘、隔热、防腐蚀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出现电解液泄露、经诊断有过充电经历、电压或电阻不在正常范围及经滥用试验的电池宜先进行放电处理后进行运输,未经过充分放电处理的,应按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七条 【放电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放电可采取物理和化学两种放电方式。对外壳完好的动力蓄电池宜采取物理放电,物理放电应采用专业放电器或自动放电系统,应对热能散发环境做好隔热、导热或热转换措施。对受损严重、无法连接放电器的废旧动力电池采取化学放电,化学放电应采用吊装设备将废旧动力蓄电池搬运入放电液中,同时应对放电液进行收集并交由相关环保处理企业处理。

第四章 废旧动力蓄电池利用

第十八条 【利用的原则】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利用应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九条 【梯级利用规范】国家支持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或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再生利用企业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梯级利用企业应根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要对符合梯级利用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测、分类、拆解和重组,贴自有商标以明示该电池产品为梯级利用电池,按照第九条要求7进行产品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

第二十条 【再生利用规范】经判断不能进行梯级利用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再生利用,回收其中有价资源。再生利用的作业流程一般可按拆解、热解、破碎分选、冶炼等步骤进行。

第二十一条 【拆解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应使用专用拆解场地,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防护罩,由专业人员使用自动化的拆解设备、专用起吊工具、绝缘工具等进行。拆解过程应配备电工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后应进行放电处理,具体要求参照本政策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热解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热解工艺过程应在封闭式反应系统中进行,并配置喷淋吸附系统。不得在露天环境下焚烧废旧动力蓄电池。

第二十三条 【破碎分选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破碎分选工艺过程应在封闭式构筑物中进行,破碎分选系统要设立分级,将外壳、集流体、正负极材料在分选系统中独立回收。不得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进行破碎作业。

第二十四条 【冶炼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冶炼要遵循国家再生金属标准及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采用湿法冶炼技术处理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湿法冶炼过程应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 98%;鼓励采用火法冶炼技术再生8利用废旧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火法冶炼系统应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保证废气处理达标排放,镍、稀土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 97%。

第二十五条 【信息记录】梯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要准确记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来源、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及处理产物的去向,信息保留不少于五年,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第二十六条 【企业规章制度】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质量及环境管理体系应符合“ISO9000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 环境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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