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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专利申请的复审
发布时间:2019-09-10 10:09:43  点击:0
 复审的提出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则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时,申请人(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修改文件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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