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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25 11:16:21  点击:50
 
东北网3月14日讯 3月13日,记者在大庆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危险品运输车辆与大型货车被限行或禁行。

  据市交警支队交通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制定发布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依法实行限行或禁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如今,南一路、北一路等城市快速路已经开通,一些车辆尤其是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实在没必要再在市区内道路行驶,这样不但能分流车辆,而且也能净化交通环境。

  因此,《通知》给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划定了禁行范围,严禁其在外环路所围道路内行驶,具体包括4个禁行区域:

  世纪大道—阳光大街—新航路—翔安大街—环城路—机场路—万峰路—龙永路—凤阳路—龙凤大街—卧龙路—外环东路—世纪大道所围区域;

  中七路—团结立交桥—中八路—公园转盘所围区域;

  南一快速路—西湖路—西苑路—水源桥—庆虹桥—中三路—西一路—南一快速路所围区域;

  铁人大道—南二路—创业大道—南三路所围区域。

  除了这些区域,世纪大道(阳光大道至铁人大道),也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通行。

  据了解,在大型货车中,并非所有用途的车辆都禁行,例如,农产品运输车与邮政专用货车就不在禁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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