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种产品抽查情况看,微耕机、耕作机合格率为82.35%,6批次不合格。其中,5批次产品热防护装置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标志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温度大于80℃的发动机排气部件表面应设防护装置或防护罩,以防止与其意外接触,导致烫伤。安全标志对操作者在使用机器过程中起到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警示作用,标准中做了明确规定。
水泵抽查15批次,合格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40%。其中,6批次产品流量、扬程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标志、结构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装置不合格。流量、扬程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存在严重的以小冒大现象。
脱粒机抽查6批次,仅合格1批次。其中,4批次产品标牌不合格,2批次产品使用说明书不合格,1批次产品标志不合格。使用说明中的安全规定为标准规定的对产品质量重大影响的A类缺陷,使用说明书安全规定内容不全及缺乏重要的安全提示,将给操作者在使用过程中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还分别抽查了1批次粉碎机产品和1批次喷雾器产品,均不合格。抽查的锤片式**粉碎机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部件的防护以及产品标志,背负式微量弥雾器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是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项。
针对发现的问题,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方面将加强监管,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帮扶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质量意识,协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