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一揽子签署的合同总金额超200亿元人民币,项目总造价超千亿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中俄将在田湾和徐大堡厂址合作建设4台VVER-1200型三代核电机组,双方将在中国示范快堆项目中开展设备供货和技术服务合作。
为扩大合作,两国总理于2016年发表了《关于深化民用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双方在新建核电、快堆、核安全、第三国核电、核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经过2年多的谈判,中俄双方就上述三个项目的政府间和企业间合作协议,以及同位素热源供货合同共7份文件达成一致,于今日在两国元首见证下同时签署。
作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中俄两国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目前已经建成的田湾1、2、3号机组运行稳定,4号机组将于2018年建成。其中,2号机组2017年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综合指数为100分,在世界VVER核电机组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