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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联系人 冯君 Mob/VX: 151 04081073 Q: 498 526983
海鲜进口清关思路:
确定是否是养殖(野生不需要办理检疫**)
检疫**办理流程:
公司备案(在属地备案)(3个工作日)
备案所需资料:
《检疫**》申办企业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所需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电子密钥申请:(当天)
购买——商检备案申请
在登入系统提交申请
在提交正本的商检备案冷库协议与接收证明(审核时间20个工作日)
打印核销单(核销数量为净重)
注意: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
办理检疫**通常为24个工作日左右
清关所需提供资料:
国外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正本)、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公司或**检测部门)、加工生产日期证明、箱单、合同、原标签、fp
国内提供: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养殖的需要)、进口养殖/野生水产品申明、非输欧海捕产品(加工原料)申明
卫生证书注意事项:(拉丁品名一定要注意)
证书上应当标明:品名(包括学名)、产地、生产模式(养殖或捕捞,如养殖应标明养殖区域,如捕捞需标明捕捞区域、捕捞渔船船名及编号)、加工方式、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
注册号、出证部门;注明运输工具(船名、航班号、集装箱号等)、封识号、发货人、收货人、数/重量、生产日期。
检验检疫证书不得涂改,须有**印章及**检验检疫人员签名,目的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每一批水产品须有一份检验检疫证书正本。证书用语必须为中文、英文对照,或中文、英文及其他外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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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单证申请、进口物流配送、专业进口清关、专业货物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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