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造板等产品生产**实行“先证后核”
“将现场核查由前置改为后置,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1月29日,湖北武汉市质监局发布《关于承接工业产品(省级发证)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实行“大瘦身”。对17类工业产品生产**实行“先证后核”,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审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据悉,此次采用“先证后核”覆盖17类产品。在全市范围内,对省级发证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部分,调度绞车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危险化学品罐体)、汽车制动液、 人造板、化肥(复肥、磷肥)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简化审批程序,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证书补领等生产许可事项。武汉市质监部门将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组织开展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