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柱木模安全施工要求
1.一般安全要求
(1)组合木模板安装和拆除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
(2)安装和拆除组合木模板,当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3)施工用临时照明及机电设备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直接架设在组合木模板上,应用绝缘支持
物使电线与组合木模板隔开,并严格防止线路绝缘破损漏电。
(4)安装和拆除木模板,高度在3m及以下时,可使用马凳操作,高度在3m及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或
工作平台,并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5)高处作业人员应通过斜道或施工电梯上下通行,严禁攀登组合木模板或绳索等上下。
(6)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