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和建材有限公司是集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出口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主要生产、木钠、木质素、木质素磺酸钠、分散剂 等。主营用于、化工、建材、添加剂、混凝土、等多类产品。优惠的价格,深受国内外客户的喜爱。自2010年拥有独立进出口权以来,公司已与韩国,越南,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依据 ISO9001质量目标体系的要求,发扬“以和谐为根本,质量求共存、实事求是、锐意进取”的企业精神,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支持与信任
木质素磺酸钠、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棕黄色粉末 |
水份 |
≤5% |
还原物 |
≤12% |
PH值 |
7-9.3 |
水不溶物 |
≤0.5% |
钙镁含量 |
≤0.5% |
- 适应范围
- 作为外加剂的原料,适应于各种现浇及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尤其是适应于商品混凝土、耐冻融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模板混凝土、滑模施工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 本产品可与其他基本外加剂复合使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 使用注意事项
-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 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 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 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 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 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
- 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 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 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