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安全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安全标识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全标识制作项目 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理卷烟厂安全标识制作及安装,主要包括大理卷烟厂厂区、库区消防安全标识及应急疏散指示、生产安全标识、职业卫生标识、安全宣传标识及其它标识的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3年,合同壹年壹签,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招标人根据当年服务履约能力进行年度评审,若评审合格且招标人有预算资金将续签合同,若评审不合格或招标人无预算资金且不再续签合同;
2.3 服务地点:大理卷烟厂;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不良履约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黑名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分别进行查询,并分别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复印件;③未被列入红塔集团年度“黑名单供应商”);
3.5 投标人单位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5日至2019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9年05月2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鹏 电话:13717999428
邮箱:zpzbcg@126.com
招-标—安全标识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5 14:23:53 点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