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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长春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5 14:13:36  点击:0

招-标—长春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项目编号:JM-2019-02-11880批准招标,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48-194ZJLJLRMY1(JM-2019-02-11880)
二、项目内容及概述:
2.1项目内容:核磁八通道膝关节线圈1个、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CRRT)1台、高压注射器系统及附件1套、血液透析过滤装置5台、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系统1套、血液透析设备42台、眼科AB超1套
2.2项目概述:
2.2.1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4采购预算:人民币1332万元
2.2.5采购需求、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就该项目招标授权的代理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需提供逐级授权);(4)企业2019年1月、2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包括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由法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7)由法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誉良好承诺书;(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三项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以上查询内容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以上查询内容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10)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出不退。
五、招标公告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9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9时30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鹏 电话:13717999428
邮箱:zp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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