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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1 15:52:38  点击:0

推荐投标?无锡地铁1、2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196034020275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无锡地铁1、2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2号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票务收入+财政运营补贴,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2.1.3 服务期限:自进场之日起算,共计2年,预计进场时间2019年5月1日。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包括:(1)无锡地铁1、2号线共计44个车站,66台安检机含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持金属探测器132个、辅助设备(包含电池耗材等与安检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维保服务。
(2)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特定日保障、设备故障的维修及对现场安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维保周期内配件更换由投标方提供,品牌、型号、功能、技术参数、性能与原生产厂家保持一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卷 用户需求书
2.2.2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标段内容
1个标段 本项目范围包括(1)无锡地铁1、2号线共计44个车站,66台安检机含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持金属探测器132个、辅助设备(包含电池耗材等与安检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维保服务。
(2)对维保范围内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特定日保障、设备故障的维修及对现场安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维保周期内配件更换由投标方提供,品牌、型号、功能、技术参数、性能与原生产厂家保持一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卷 用户需求书
2.2.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整期间(即2014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2日),具有公共交通安检设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维保业绩(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业主证明维保完成时间为准)或安检设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验收报告/业主证明,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项目;
3.4      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5      项目经理:本项目须设置项目经理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维保项目管理经验或5年以上售后项目管理经验;掌握安检设备运行、维护特点,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证明;
3.6      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维保项目管理经验或5年以上售后项目管理经验;掌握安检设备运行、维护特点;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缴费证明;持有低压电工证。
3.7      设备维保人员:本项目至少需7名维保人员,具有2年以上相关安检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持有低压电工证。
3.8      投标人须出具信誉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3.10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须于2019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2019年3月26日下午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费:500元。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937118
邮箱:ztbcg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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