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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宋新庄煤矿锅炉采购、施工(PC)、运维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09:01:27  点击:0

投标≈宋新庄煤矿锅炉采购、施工(PC)、运维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MTZB-2019-023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锅炉采购、施工、运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锅炉采购、施工、运维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
2.3建设规模:1×45t/h高效环保循环流化床锅炉设备
2.4承包方式:采用采购、施工、运维总承包方式,包括:原4台10T锅炉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原锅炉烟囱拆除;新建锅炉系统、烟气环保系统、除氧系统等新建设施的土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服务及一个采暖期的运行维护等内容。
2.5计划工期:拆除、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等,总工期190天。
拆除工期:暂定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11日完成原4台锅炉系统及烟囱系统的拆除。
土建、安装工期:2019年10月18日前完成新建锅炉系统,具备锅炉运行条件。
运行维护期:150天(2019年11月1日至2020 年 3月31日)。
2.6项目概况: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锅炉项目原设计锅炉为4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已于2014年投入运行,根据现行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的相关政策及盐环委办发(2019)1号文件《关于送报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通知》,拆除原4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因此,为了解决宋新庄煤矿矿井生产及生活冬季供暖问题,在原锅炉房内改造新增1台45t/h燃煤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环保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的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要求新采购安装锅炉运行后热效率不低于88%,烟尘颗粒物排放≤20mg/m3,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
该项目设计单位:由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包括:原锅炉房4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系统、烟囱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拆除;原锅炉房系统改造、恢复及新建1×45t/h高效环保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的土建施工;1×45t/h高效环保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锅炉本体及附件、锅炉汽水系统、上煤系统、供料系统、化水系统、除氧系统、化验设备、烟气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脱硫系统(烟塔合一)、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气力输送及灰库系统、灰渣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DCS自动化系统(一用一备)、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各种配套水泵、工艺管道、仪表阀门、采暖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工程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设备、设施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系统检测、焊接探伤、能效测试、在线监测环保验收、仪表检验、培训、锅炉检验、注册及其它技术服务、第一个采暖期的运行维护(包括所有材料、配件等采购)、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具备运行条件,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效能达到国家及设计参数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能效测试报告。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投标方对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的性能、设计、制造、安全、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负责。
2.7.1土建工程:
①拆除改建工程:包括原锅炉房4台10t/h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设施基础拆除等所有土建工程(拆除设备保证完好,并移交到甲方指定位置);原锅炉房烟囱、烟风道、混凝土煤仓的拆除;锅炉房球形屋顶的拆除;原系统二层除氧器、水处理、给水泵、水箱、鼓风机、引风机、减速机、省煤器、脱硫各种水泵及设施、除尘脱硫系统、给煤皮带、上煤系统、出渣系统、供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拆除;原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各种管网、仪表阀门、线缆、原设备基础、墙体、地面、地沟等所需拆除的所有工程。拆除设备保证完好,并运输移交到甲方指定位置。
②负责完成对原有锅炉房屋部分土建工程进行拆除、改造及恢复,要求改造后的锅炉房必须满足新安装45t/h燃煤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的要求,并且锅炉进行紧身封闭处理,在现有空间内设计安装,建筑标准必须满足规范最低要求;
③负责完成新建锅炉基础及所有配套设施、设备的土建基础;根据投标锅炉总重量,完成锅炉及配套设备基础的施工。
④负责完成新建锅炉安装各种管线中墙面、屋面、屋顶的开孔,安装完成后孔洞的封堵、防水及墙面的恢复;
⑤负责完成对原有锅炉房的设备、设施的拆除改造及恢复,如房顶、墙体、管道、给排水、照明、暖气等;
⑥负责完成新安装设备管道、各种电源缆线及控制线管沟的开挖,回填等工作;
⑦负责完成给排水管道与原系统的接入;锅炉主管与原有锅炉房主管并网;
⑧负责完成受煤坑、上煤系统、原输煤栈桥、大倾角上煤系统、破碎系统、配煤皮带、储煤仓、锅炉给煤系统、灰渣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脱硝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新建的土建工程;
⑨负责完成锅炉房采暖系统的安装,达到采暖使用的标准;
⑩负责完成烟气在线监测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原有脱硫循环水池、新建相关配套地沟、基础等设施建设;
⑪负责完成凝结水池及灰水沉淀池的实施改造,对彩钢房、水泵、管道、仪表、供暖系统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对彩钢房的彩钢板和门窗更换;
⑫负责完成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土建工程、消防设施的改造施工。
⑬负责提供临时电源和水源并负责运输道路的畅通等相关单位的协调,相关施工所需水电费由投标人负责支付。
2.7.2设备采购:
1台45t/h燃煤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含钢架、平台扶梯、一次仪表阀门等);锅炉紧身封闭、烟风系统(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循环风机、引风机等)、热力系统、点火系统、吹灰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及气力吹灰、灰库系统、脱硫系统(含仓储罐、制浆系统、低压电气系统、自动化系统,烟囱等)、脱硝系统;上煤系统(含上煤、破碎、皮带等);给料系统、灰渣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除氧系统、各种配套水泵、各种仪表阀门;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DCS控制系统(2套一用一备)、热工仪表、监控系统;配套的空压系统;配套的各种计量装置;配套的给排水系统;配套的防雷接地;配套锅炉房的照明、暖气系统;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原有锅炉房设备、电气、管道、仪表阀门等系统更新改造;换热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采购。
2.7.3安装材料采购:工程所需的各种钢材;砌筑炉、保温材料;调试、运行所需要的材料;各种安装工具;各种动力电缆、控制缆线、桥架等;仪表阀门、照明灯具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安装主材、辅材的采购。
2.7.4安装工程:包括1台45t/h燃煤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含钢架、平台扶梯、一次仪表阀门等);锅炉紧身封闭、烟风系统(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循环风机、引风机等)、热力系统、点火系统、吹灰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及气力吹灰、灰库系统、脱硫系统(含仓储罐、制浆系统、低压电气系统、自动化系统,烟囱等)、脱硝系统;上煤系统(含上煤机、破碎、皮带等);给料系统、灰渣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除氧系统、各种配套水泵、各种仪表阀门;配套高低压配电系统、DCS控制系统(2套一用一备)、热工仪表、监控系统;配套的空压系统;配套的各种计量装置;配套的给排水系统;配套的防雷接地;配套锅炉房的照明、暖气系统;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原有锅炉房设施、设备、电气、管道、仪表阀门、等系统改造更新;换热系统及冷凝水系统等安装;设备设施的钢架、平台扶梯的安装;各种设备、管道、烟道保温处理;各种管材、管线的安装;各种控制水泵的安装;各种电气、控制柜、线缆、桥架、仪器仪表的安装;各种验收、检验、检测工程(包括安装后所有设备、设施、系统的调试运行);缺陷处理及安装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安装工程。
2.7.5运行维护服务:负责设备安装完成后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运行维护期间所有材料、人工及工器具的采购(水、电、煤除外),确保采暖期矿区供暖系统的正常。
2.7.6负责锅炉运行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证件的办理;负责锅炉环保验收及相关手续证件的办理;负责锅炉能效测试等相关证件的办理,确保锅炉合法、合规使用。
2.7.7保修及售后:负责锅炉运行之日起一年内的保修,安装完成后系统调试和技术服务工作;保修期内能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提供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书,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3)具有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1级资质;
(4)提供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五年(2014-2018年)以来具有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供货项目的承包业绩不少于3项;
(6)联合体单位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9)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0)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负责人均需提供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锅炉制造企业为联合体主体投标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 3月 18 日-2019年 3月22日,9:00-11:30、13:30-16:30。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投标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公章);
(3)制造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锅炉A级制造许可证、1级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加盖公章);
(5)制造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筑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近五年(2014-2018年)类似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业绩3份(以合同件为准,单份合同价≥10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5.现场勘察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
8.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9年4 月 8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9.2截止时间:2019年 4月 8 日09时00分。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9年 4月 8 日09时00分。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15210937118
电子邮箱:ztbcg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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