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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办税流程
发布时间:2016-06-27 18:17:04  点击:44
 营改增纳税人相关涉税事项办理说明

 

一、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确认流程

办理资料:

1《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适用所有营改增纳税人)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适用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办理流程:

1、获取《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前往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三证合一)----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对营业收入在免征额以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需要申请领用发票,则需要在申请领用发票前先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并更换发票专用章。未达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暂不办理三证合一登记。

免征额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15年度任一月度申报营业额超过3.09万元(不含)或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任一季度申报营业额超过9.27万元(不含)的纳税人

报送(邮递)地址:主管国税机关

银税协议签订:

纳税人确认地税银行缴税账号可作为国税协议缴税账号,在《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相应勾选确认即可。国税机关正在与商业银行商讨缴税协议的简易处理办法,可能会免除您重新签署协议的手续。

以上简易处理办法未能落实的、地税银行缴税账号变动的、地税未签署银税协议的纳税人须重新办理银税协议签订手续。(具体见正常办理程序)

二、以下为部分涉税业务的正常办理程序,如您已经在《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中将相关涉税事项进行确认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则无须按照以下程序报送相关办理资料。(包括银税协议签订、发票申请领用、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税收优惠资格备案)

 

1、银税协议签订

办理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

2)开户行许可证

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 (----银行----主管国税机关)

办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

 

2、发票领用。

办理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确认表中未申请发票资格或未填写确认表的纳税人)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

3)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专用章印模。

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埠纳税人)。

6)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报税盘)。

注:纳税人须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企业纳税人需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除外);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取得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

办理流程:

①首次领用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发票领用----向服务单位购买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专用设备----主管国税机关初始发行、领用发票

②首次领用其他发票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发票领用

4、发票代开

1)普通发票代开

办理资料:

①《代开发票申请表》(网上申请代开的只需提供申请号码)。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仅限于特殊情形,具体按相关规定办理)

③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自然人)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

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

⑥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发票代开

2)专用发票代开

办理资料:

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网上申请代开的只需提供申请号码)。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

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发票代开

办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登录电子税务局

5、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所属期2015年1月-12月营业收入超过515万的小规模纳税人须登记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新办纳税人及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办理。

办理资料:

1)已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登录电子税务局

 

6、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限额管理)

办理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理地点: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登录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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