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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经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1】37号文、郑发改设计【2022】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 资及企业自筹,建设资金为32.61亿元。招标人为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管网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
2.3 项目概况:建设一座规划日处理规模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6×750吨/日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次高压(450℃、6.4MPa)余热锅炉;配套3台40MW 汽轮发电机组、6 套烟气净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同时配套新建处理15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车间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包含主厂房、上料坡道、烟囱、点火油库、飞灰养护车间、110KV升压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门卫及地磅房、污水在线检测小室、冷却塔、综合水泵房、工业消防水池、无阀滤池、传达室幕墙、厂区道路管网等地下设施、应急及机动停车场等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63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主厂房及附属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管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图纸变更及答疑)的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
2.5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获得国家--工程奖,力争获得国家--工程金奖。
2.6 工期:480日历天。
2.7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 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交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社 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5)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处理规模不低于2000吨/天(且单台炉规模不低于75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施工范围至少包括主厂房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至少有一项有投标项目经理名字),缺任意一项则该业绩无效},联合体业绩不视为项目经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交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社 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5)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3.5 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处理规模不低于2000吨/天(且单台炉规模不低于75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范围至少包括主厂房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缺任意一项则该业绩无效),联合体业绩不视为投标人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财务要求: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3.7 信誉要求:(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3.8 其他要求:(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判决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 资人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4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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