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8910221674
2022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0JOC00749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675-220JOC00749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资 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安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 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 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 造师证机电工程一 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 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机电工程施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以上材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承诺书要求:(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 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工期要求:135日历天;(具体进度要求见合同相关条款)
2.4 招标内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11号厂房三层机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 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安装施工二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 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
3.2 项目经理资 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 造师证机电工程一 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 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3.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机电工程施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以上材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承诺书要求:(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 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9 月 30 日9时至2022年 10月10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上述时间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20 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