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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风电安装平台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2022-09-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风电安装平台建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和国内银 行贷 款,招标人为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榄本平台为桁架桩腿、齿轮齿条升降系统的自升自航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具备起
重、运输、储存等功能,主要用于16MW及以上机组的安装,可同时运输2套16MW风机机组,
-大作业水深70米,满足B级冰区航行,本次招标为风电安装平台建造,具体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生产设计、建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验、试航、船级社检验及发证、培训、
售后质保服务等合同义务及相关责任,并提供首三次作业时的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风电安装平台建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凤电安装平台建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 质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且在营业期限内;具备本项目船体建造的船坞/船台或相应的浮
态下水能力的设施,具备船体分段连续合拢的生产能力,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船舶建造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造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海洋工程平台建造业绩(提供加
盖公章的合同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复印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
署页(体现签字、盖章、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
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时间均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
单位职工(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 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黑名
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犯罪纪录。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6日08时00分到2022年10月0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6个月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质量保证期自船舶交接议定书签署之日起1年为止,
2、交货地:建造厂码头交船。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
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即联合体代表方),并承担投标
及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
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木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
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
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
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
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
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
务与责任的办法,对招标人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
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
合体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招标人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5)联合体或其成员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
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7)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