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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阳光蓄电池充电时的均一性
发布时间:2017-02-20 16:28:52  点击:0
 德国阳光蓄电池现在的性能要看电池的均衡电压,  在我国对蓄电池很多种标准,比如文化信息部YD/T 799--1996标准要求为:在适宜温度下2V蓄电池的充电时电压不能相差50MV左右,  在断开电时电压差不能超过20MV;电力部DL/T637--1997标准要求是:25℃时,如电池系统采用2V/节电池,  开路电压最高的一节与最低的一节差异不超过30mV,  6V/节电池不超过40mV,12V/节电池则不超过60mV。一般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应超过4组,为防止整套蓄电池系统的提前失效,在选择CSB蓄电池时,应该在性能均一性方面提出要求。当确定了蓄电池型号之后,在一套UPS系统中最好要求厂家提供同一批次的蓄电池产品   , 以减小性能方面的差异。与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品牌不一样的或者使用时间不一样的蓄电池,   之间的所以指标都有着很大的区别,按我的角度说,最好不要将它们在一起使用,不然会使新电池的性能落后。在选择完VRLA时, 也要在一定时间内对它进行保养及管理 ,防止蓄电池极早的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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