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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IEC61056测试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02 10:08:57 产品编号:GY-5-198404438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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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IEC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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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安规测试标准是IEC61056.

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了有:

IEC61056一般应用的铅酸蓄电池(阀控式类型)包括以下几部分:

**部分: 测试方法及一般要求,

第二部分: 尺寸,端子及印刷商标,

第三部分: 电应用方面的安全说明。

一般要求

3.1 结构

3.1.1 电池是由一个或更多的单体电池组成,复合电池可以是由几个单体电池通过机械及电子的连接方法组装而成。电池内的单体电池的数量由 ”n” 来表示。

3.1.2 电池应该是阀控式,安全阀要能防止外部气体进入单体电池内,但是内部的气体能通过安全阀排出,并且电槽在承受一定的内压时,不能有破裂等损坏现象。

3.1.3 电池的设计要能添加电解液,并且电池在指定的任何方向存储或放电时,不得有漏液现象发生。另外电池在倒置方向,温度20℃,**湿度80%的条件下放置一年不得有漏液。

3.1.4 电池的所有组件,例如,端子,内部连接,电槽等应该符合4.4的规定。

3.1.5 充电时,电池不能安放在超过垂直面90℃的方向。 

3.2 机械强度

电池应该能经受一般运输过程中的机械压力,振动和冲击等。

3.3 名称

电池的印刷版面至少应该包含以下项目:

----  生产商名称和参考类型

----  额定容量

----  额定电压

----  生产日期

----  依照国际标准要求的循环及安全标识

如果电池的特性值与条款4中的要求不同,则需要在电池说明里进行阐述。附加信息诸如充电电压或充电电流,不同放电倍率下的容量,电池重量等,应该随电池一起附带。

3.4 极性标识

电池需要标记两端子的极性,在靠近端子的中盖的正极标记为 +,负极标记为 – 。

4.功能特性及要求

4.1 容量

4.1.1 电池的容量是指其存储电能的能力,用安时(AH)表示,随着放电条件的不同,容量是变化的。

4.1.2 额定容量C20作为参考值,由厂商定义为新电池在25℃下以I20=C20/20进行放电的容量,放电时间为20小时,终止电压为Uf = n * 1.75V。

4.1.3额定容量C1作为参考值,由厂商定义为新电池在25℃下以I1=C1/1进行放电的容量,放电时间为1小时,终止电压为Uf = n * 1.6V。

4.1.4 电池的实际容量Ca定义为,电池全充电后以I20的电流按6.2条款进行放电,所得容量值与C20理论容量进行对比,或者电池运行一段时间后,其容量的保持状况。

4.1.5 以6.2条款定义电池的实际容量也可以用生产商指定的其它条件下的特定参数来定义(例如,C1)。如果是这样,那么其放电电流I20也要根据特定的放电条件做相应的改变。

4.2 寿命

4.2.1 循环寿命

测试电池循环充放电的性能,此循环性能测试是在放电深度50%的条件下进行,放电电流为I = 3,4×I20 或 I = 5×I20 ,电池实际容量降为理论容量的50%时循环终止,总的循环次数不低于200。

4.2.2 浮充寿命

此测试要求测试电池的浮充状态下的性能,电池一直处于定电压下充电,保持电池是在全充电状态下,当电池在25°C下运行2年,或在40°C下运行8个月之后,以6.5条款测试电池容量需要满足要求。 

4.3 荷电保持率

先测试电池的初始实际容量Ca,电池在经过6.7条款的存储条件之后,再用I20电流进行放电测电池的实际容量,要求电池的实际容量Ca保持率在75%以上。

4.4 **放电电流

电池需要承受电流Im = 40 × I20放电300 s或以Ih = 200 × I20电流放电 5 s。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电池不得有变形或其它的损坏(参考6.8条款)

4.5 深放电接受性能

此项测试旨在说明电池在经受深放电之后的充电接受性能,充电条件为定电压Uc(Uc值参考5.1.3条款),充电时间为48小时(参考6.9条款)。

4.6 高率放电特性

测试电池大电流放电性能,用20 × I20的电流对电池进行放电,放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4.7 析气量

在厂商建议的充电方法下,测试电池的析气量。当电池在定电压下充电时,气体析出量Ge不得大于0,05 ml/ cell*h*Ah。当电池在定电流下充电时,气体析出量的复合效率要求大于90 %。 

4.8 防振性能

电池经过6.11条款测试之后,端子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另外,电池不得有变形,损坏,漏液等异常现象。

4.9 耐冲击特性

电池经过6.12条款测试之后,端子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另外,电池不得有变形,损坏,漏液等异常现象。

一般测试条件

5.1 电池测试样品

5.1.1 除定义电池静置后的实际容量测试项目之外,所有的测试项目所采用的电池都应该是新的,全充电状态。

5.1.2 样品应该是不超过6个月的新电池。

5.1.3 除非生产商有特别说明,电池应该按以下方式进行全充电。

电池应该在环境温度为 25 °C ± 2 K条件下充电。

– 充电时间为 16 h,

– 或着充电到电流在2小时内变化小于0.005A 。

充电方法如下:

a) 采取厂商**的充电电压,或者采取以下的充电电压

c = ×2,35 V,

b) 定电压充电时 (Uc) 初期充电电流限制为 Imax = 6 × I20。

5.2 测量仪器

5.2.1 电测仪表

5.2.1.1 仪器的量程

为确保测量精度要求,需对电压表和电流表的量程和测量方法进行选择。

对于相似的仪器,要求其**少应该具有1/3的分刻度的精度。任何其它使用到的仪器都应该具有相当的精度。 

5.2.1.2 电压测量

用于测量电压的仪器其精度要求在0.5以上,且表的内阻要大于10k?/V。

5.2.1.3 电流测量

用于测量电流的安培表的精度要求为0.5以上。

5.2.2 温度测量

温度及的精度要求在1k以上。

5.2.3 时间的测量

时间的计量精度要求在 ±1 %以上。

5.2.4 尺寸的测量

尺寸的测量精度要求在精度要求在 ±1 %以上。

5.2.5 气体量的计量

气体体积的测量精度要求在 ±10 %以上。

5.2.6 压力的计量

测量压力的仪器的精度要求在 ±1 %以上。  

测试方法

6.1 测试条件

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测试的条件为电池垂直位置放置,环境温度为20 °C ± 2 K或 25 °C ± 2 K,湿度条件为25 % 至 85 %,大气压力为86 kPa 至 106 kPa。

6.2 容量 a (20 h 率放电的实际容量)

6.2.1 依 5.1.3条件充电后,电池开路放置16 h至24 h。

6.2.2 电池应该在相同的温度下以电流 I20放电 (见 4.1.2),在整个放电期间电流的变化值应在±2 % 之间变动,直到终止电压Uf = n ×1.75 V,记录放电时间,实际放电容量Ca = t×I20。

6.2.3 实际容量Ca应该等于或大于 C20,如果不是,重复以上程序,要求在5次循环之内达到C20。

6.3 高率放电容量

6.3.1 依5.1.3给电池充电之后,电池开路放置16 h至 24 h。

6.3.2 电池以 I = 20×I20的放电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Uf = n×1,6 V。

6.4 循环寿命

6.4.1 测试需要3个单体电池,并且电池符合 6.2.3.条款。

6.4.2 电池测试期间应该保持环境温度在25 °C ± 2 K。

6.4.3 电池需要经受一组连续的循环测试,每个循环包括:

– 以 I = 3,4 ×I20 的电流放电 3 h,或者以 I = 5×I20 的电流放电2 h。 之后立即进行以下步骤

– 回充电

 *对于3 h,I = 3,4×I20的放电条件,以定电压Uc或定电流Ic (见 5.1.3)充电9 h,

 *对于2 h,I = 5×I20的放电条件,以定电压Uc或定电流Ic (见 5.1.3)充电6 h,记录放电过程中的**终电压 U′f 。

6.4.4 电池经过50± 5次循环之后,以5.1.3 回充电,然后以I = 3,4 ×I20 或 I = 5×I20的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为Uf = n×1,65 V,如果放电时间分别大于3小时或2小时,继续以6.4.3.的条件进行下一个50次循环测试。

6.4.5 如果在循环期间,电池的终止电压低于1.65V/cell,停止循环,电池依5.1.3. 进行充电,通过6.4.4来定义电池的实际容量Ca,如果放电时间分别少于3小时或2小时,终止循环测试。

6.4.6 记录电池以I = 3,4 ×I20或I = 5×I20的放电电流放电,放电时间分别小于3小时或2小时,电池经过的循环次数。

6.5 浮充寿命

6.5.1 至少用3个单体电池进行测试。

6.5.2电池测试期间应该保持环境温度在20 °C ± 2 K或25 °C ± 2 K,湿度不做要求。

6.5.3 电池应该以厂商规定的浮中电压进行测试,浮充电压范围为2,25V/cell~2,3 V/cell 初始电流限制为 I = 4×I20。

6.5.4 每6个月用以下方式确认电池的容量,放电电流 I = 3,4 ×I20 或 I = 5×I20 直到终止电压U = n×1,7 V。

6.5.5 当以电流 I = 3,4 ×I20的放电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60%或 I = 5×I20的放电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50%时,寿命终止。

6.6  40 °C下的浮充寿命

6.6.1至少用3个单体电池进行测试。

6.6.2 测试的电池其3小时容量Ca(终止电压1,75 V/cell)应达到额定容量值Crt。初充电电流限制为I = 4×I20。

6.6.3 测试电池放置于 40 °C ± 2 K的烘箱内,湿度要求低于36 %。

6.6.4 电池需要在厂商建议的40 °C的浮充电压下进行浮充。

6.6.5 容量确认:每2个月进行一次容量确认,在20 °C ± 2 K或25 °C ± 2 K温度下,以放电电流 I = 3,4 ×I20 或 I = 5×I20 放电,直到终止电压U = n×1,7 V。

6.6.6 当以电流 I = 3,4 ×I20的放电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60%或 I = 5×I20的放电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50%时,寿命终止。

6.7 荷电保持率

满足 6.2.3条款的电池,依5.1.3.进行充电,电池表面要求清洁,干燥。电池在20 °C ± 2 K或25 °C ± 2 K温度下存放120天,之后依6.2.2 进行放电,放电电流为 I20,放电终止电压为Uf = n ×1,75 V,要求放电时间应该在15小时以上。

6.8 **容许电流

6.8.1 电池依5.1.3充饱电后,开路放置16 h至24 h。

6.8.2 以 Im = 40*I20的放电电流 300 s。

6.8.3 电池以5.1.3进行充电,然后在25 °C ± 2 K下放置16 h 至 24 h。

6.8.4 电池以 Ih = 200×I20 的电流放电5 s。

6.8.5 电池通过以上放电之后,外观不得有破裂损坏的现象。

6.8.6 电池依5.1.3回充电,再以电流 Im (见 4.4)进行放电,放电终止电压为 Uf = n×1,34 V 时,放电时间不得低于150 s。

6.8.7 如果厂商提供的 Im 和 Ih 与 4.4中的不同,则在 6.8.2 和 6.8.4中的测试电流需做修改。

6.9 深放电后的充电接受性

6.9.1 测试用3个满足6.2.3.要求的电池。

6.9.2 选择一个电阻器负载,要求规格是电压为n×2 V,电流 I = 40*I20± 10 %。把电阻器连接到电池的端子两端,在20 °C ± 2 K或25 °C ± 2 K温度下存放360小时。

6.9.3 去掉电阻器,对电池进行充电,以定电压Uc (见 5.1.3)充电48h,限流0.3C~0.5C。

6.9.4 充电结束后,电池在20 °C ± 2 K或25 °C ± 2 K温度下开路放置16 h至24 h。 再依 6.2.2进行放电。

6.9.5 电池的放电容量应该 ≥0,75 × C20 (Ah)。 

6.10 气体析出率

6.10.1 测试采取6个单体电池或3个电池一组,这些电池要求之前没有进行过任何测试。

6.10.2 测试电池要保持在20 °C 到25 °C之间的温度下,并安装一个气体收集装置来收集释放的气体。

6.10.3 进行气体收集,例如用类似于图1所示的气体收集装置,并注意在气体转移到收集装置过程中不能有气体泄露。 在长期的充电过程中,容器应确保气体的可靠收集,不能产生泄漏,并且容器要倒放入水中20mm以下。

   

6.10.4 定电压下的气体析出量

要求测试电池的容量不低于其额定容量C20。电池完全充饱电后,再在厂商规定的浮充电压Uflo下浮充(72 ± 1) h。

6.10.5 浮充(72 ± 1) h后,开始(192 ± 1) h的气体收集过程。记录在(192 ± 1) h 内收集到的实际气体体积Va,并记录收集气体时的环境温度Ta和环境压力Pa。

6.10.6 换算成20 °C、101,3 kPa下每个样品的气体析出量Vn,换算方程如下:

其中,

Vn :标准状态下的析气量(ml);

Va: 实际收集的气体量(ml);

Tr :基准温度(K):20 °C = 293 K;

Ta :环境温度(K):Ta = 273 + T °C;

Pa: 环境大气压 (kPa);

Pr : 基准压力(kPa): Pr = 101,3 kPa。

6.10.7 用下列公式计算在规定的浮充电压下每单局的析气量Ge:

        Ge = Vn / (n × t × Crt) (4)

其中:

n: 进行气体收集的电池单体数;

t :气体收集的小时数;

Crt: 进行气体收集试验电池的20hr率额定容量。

6.10.8 定电流下的析气量

如果是采用定电流充电,则需要测量定电流充电时的析气量。以上的6.10.4 到 6.10.7 步骤更改为6.10.9 到 6.10.11.步骤操作。

6.10.9 电池的实际容量Ca 需要大于或等于额定容量C20,电池充饱电后,再以0.1C定电流充电48 ± 1 h。

6.10.10 定电流充电24小时以后,以0.005C的电流充电,收集5小时内的析出气体量Va,并记录当时的温度Ta和大气压Pa。

6.10.11 气体复合效率用 (5) 和 (6)式来计算,把析出的气体量转换成 101,3 kPa 大气压 25 °C下的每安时气体析出量:

υ = Pa/ Pr × 298 / (Ta + 273) × Va / Q × 1 / n               (5)

其中

Pa 测试时的大气压 (kPa);

Pr  标准大气压 101,3 (kPa);

Ta 测试时的量桶环境的温度 (°C);

Va 析出的气体量 (ml);

Q  收集气体期间的充电量

n  单体电池个数

气体复合效率为:

η = (1 – υ / 684) × 100 [%] (6)

其中

684 是在 101,3 kPa , 25 °C下通过每安时电量时的气体析出量 Ah (ml/Ah).

 

6.11 防震性能

6.11.1 电池依 5.1.3.进行全充电。

6.11.2 按以下条件进行测试:

a) 振动方向: 长,宽,高三个面。

b) 振动条件:在每个方向上以振幅为4mm,频率为16 Hz到 7 Hz 之间的连续正玄波振动 1 h。检查电池外观,并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

6.12 抗冲击性能

6.12.1 电池依 5.1.3.进行全充电。

6.12.2 按以下条件进行测试:

a) 掉落方法: 将电池底部向下,在20cm的高度掉落到至少10mm厚的硬木板上。

b) 电池需要进行3次掉落测试,之后检查电池外观,并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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