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沙特主管机构SASO授权的“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及“能效检测机构”, CVC威凯从即日起将正式实施以上要求,请照明企业在申请范围内产品沙特COC证书和SAO证书时配合提供能效注册证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CVC威凯将不再颁发沙特COC证书和SASO证书。请各相关产品的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造成贸易损失。请照明企业在申请范围内产品沙特COC证书时配合提供能效注册证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CVC威凯将不再颁发沙特COC证书。请各相关产品的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造成贸易损失。
背景知识:
沙特标准SASO -2870/2015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该标准包括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间的如下定向和非定向照明产品(详见标准):
白炽灯
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
卤素灯
LED灯
该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将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
第一阶段:2016年5月1日;
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
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
第二阶段能效要求包含的照明产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