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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类进口旧机电产品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
发布时间:2015-10-27 10:45:59  点击:6
 摘要:上海旧机电进口清关代理,二手设备进口操作流程,二手机械代理进口报关,旧机电产品进口装运前检疫.旧设备香港中检代理,旧机电进口海外预检疫代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
上海旧机电进口清关代理,二手设备进口操作流程,二手机械代理进口报关,旧机电产品进口装运前检疫.旧设备香港中检代理,旧机电进口海外预检疫代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旧机电产品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逐批依据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现场检验。经检验,凡不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销毁,或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公告》指出,《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中涉及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检验检疫机构在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时,备注栏内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根据《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第六条第(四)款,“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需要提供预检验报告的进口产品范围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中《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执行。
《公告》指出,纳入《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见附件)的旧机电产品(原生产厂售后服务维修除外),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逐批依据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现场检验。经检验,凡不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销毁,或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并书面告知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 
18类进口旧机电产品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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