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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修订进口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5-10-26 12:03:14  点击:6
   环航port.com/"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1, 51, 51); text-decoration: none; font-family: Verdana, Geneva, sans-serif;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21px;">机械进口报关行了解到,近几年来,云南省每年有200多批次进口仪器,货值5000多万美元,其中年不合格批次占到4%左右,货值金额100万美元左右,美日德不合格产品居多。以此证明:国外进口仪器未必都是先进产品,也会存在质量与安全问题。

    由于面对国内仪器进口报关市场混乱的现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9日宣布,新修订《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并且设置食药安全企业“黑名单”,一旦撤销机构资质并纳入“黑名单”,10年内不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规定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设备检验工作。
    新修订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风险高低为依据对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管port.com/flo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1, 51, 51); text-decoration: none;">机械进口报关流程、适当减少事前许可、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在完善法律责任方面,新条例调整处罚幅度,增加处罚种类,设置食药安全企业“黑名单”。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设备的行为实施重罚,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一律撤销机构资质并纳入“黑名单”,10年内不受理资质认定申请,对受到开除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员,规定10年内不得从事医疗设备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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