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公章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五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二份。
3、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招标的委托招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
5、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各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有关文件应采用公文交换形式上报,市经委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办复。
2、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公章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一式五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二份。
3、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招标的委托招标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
5、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各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有关文件应采用公文交换形式上报,市经委在收到完整无误的申报材料后,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