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这样的请求呢?
发布时间:2019-12-10 12:01:38 产品编号:GY-5-226510553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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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即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基于性关系而开始的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关系。可以说不管以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关系时男女双方与真正的夫妻生活也就是差一道结婚手续的事情。但区别就在于夫妻关系是受《婚姻法》保护的,而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夫妻间会产生的财产、债务等纠纷,在同居中一样可能会遇到,但不同的关系结果大不一样!
比如说,婚姻关系中,自结婚证办理开始,合法收入绝大部分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财产平分,夫妻债务共同承担。但是同居关系则不一样,没有单独的立法来详细对同居关中系的权益进行保障,因此同居关系中双方财产或债务一般情况下还是相互独立的。再比如说,解除夫妻关系必须通过法院裁定书或者办理离婚证的方式;而解除同居关系往往就靠一句话,就像分手一样,但同居双方的牵扯越多,解除同居关系往往就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小李与男朋友感情非常稳定,抱着结婚的想法开始同居了,后来两人商议买房,小李出资5万元用于首付,随后发现买的房屋竟然没有自己的名字。小李因此与男友产生矛盾,小李因此提出解除分居关系并要求男友返还自己出资的5万元,男友则不同意。小李-后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出资,提交了银行卡转账记录作为依据。
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这样的请求呢?在我国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同居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规定,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根据实际情况,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并非全部都驳回,它往往还涉及其他方面,比如以下3种情况就应当受理。
1、未婚同居的,即双方都像案例中一样是未婚的男女,这种同居关系,婚姻法是不支持也不鼓励的,但并不涉及违法。这种同居关系只是未婚双方对自己生活、感情方式的一种选择,同居关系的存在或解除,不在法律的调解范围内,不受法律干涉,因此对于解除此类同居关系的诉求法院也不予受理。但是若解除同居关系时,涉及到了财产纠纷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那么法院就应当受理了。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非夫妻名义同居,是我国《婚姻法》明文禁止的,因此这种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同居的当事人及当事双方的配偶有权要求解除这种非法同居的关系。并且,这能够成为配偶在离婚时要求得到离婚损害赔偿的正当理由。
3、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同居,这一点与上一点存在本质的区别,这不仅仅是简单的违法行为,可视为重婚罪。在这种关系下,法院不但应该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并且还应当追究同居双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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