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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昆明色彩终端营造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昆明色彩终端营造试点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昆明色彩终端营造试点项目(项目编号:C5300000000520001194);
2.2招标范围:在昆明主城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100户以内的卷烟零售终端(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选点面积确定,上限不超过100户),在不改变零售终端现有硬件设施、店内布局的基础上,采用环保材料在终端柜台等硬件上进行覆盖式营造。以较具代表性的色彩和符号对零售终端进行氛围营造,形成较统一、强识别、标准化的终端形象标识。从视觉层面强化、固化消费认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
2.3服务期限: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75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终端改造;
2.4服务地点:昆明主城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卷烟零售终端;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6预算金额:120万元(不含增值税);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提供未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高人民法院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截图;
3.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5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2.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10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