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
1.2 招标编号:YTDL-2020–FCP-01-隆达-001
1.3 公司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章华台路西段
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供灰时间为合同生效后一月内。
本次招标的供灰数量为:细灰约3000吨 。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2.1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粉煤灰销售或建材生产与销售。
2.2.2 隆达公司现有粉煤灰销售合同户、或有2年内电厂粉煤灰购销业绩客户。
2.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明、2年内电厂粉煤灰购销业绩、授权委托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按照要求将资质证明、2年内电厂粉煤灰购销业绩、授权委托证明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2招标保证金:
3.2.1每个参与投标的客户需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3.2.2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粉煤灰竞价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标客户,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标。
3.4 如投标保证金继续留存在我方银行账户,作为该客户下次投标的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要求:中标方中标后二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并签订购售合同。原有合同户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以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出具履约保证金担保投标保证金函。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足额的预付款可以作为本次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若未按时足额缴纳全部款项,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拉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10万元。
预付款金额计算公式为:
预付款=该客户中标价格×中标数量。(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
5、本次招标量以外的销售量采用“随行就市”进行销售。
6、如本期招标销售粉煤灰量仍然有剩余,则将余量纳入当月“随行就市”销售模式统一管理。
7、本次招标设置招标底价(135元/吨),报价不得低于此招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本次招标,标的细灰3000吨。
9、我方招标销售的粉煤灰,投标方对粉煤灰质量应不持异议,投标方对粉煤灰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出价,视为投标方已现场查看并认同其品质,并接受合同期内合同标的物质量及品质的各种变化,我方不作品质保证。
10、中标单位根据公司每日下达的销售计划完成提货。如非甲方原因,完不成日计划,从其预付款中扣除相应货款。
11、中标单位当期不能按中标量完成拉运的,扣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和剩余预付款,拉入黑名单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格。
12、当期多余货款可退还给客户,也可经协商后,留存在招标方账户,充抵该客户后续中标的货款。
1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7日16点,报名资料请同时发送给定的两个邮箱。
1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前
15、开标时间及地点:待定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