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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4 17:16:14  点击:0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位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成立于2006年12月27日。主要负责硅产品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生产、销售;多晶硅、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销售。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目前已建成电子级多晶硅2500t/a生产规模,其中一期 1250吨/多晶硅建设项目于2007年10月19日开工建设,2010年6月投入生产,项目占地27.1公顷,投资24.72亿元。一期扩建项目 1250吨/多晶硅(扩建)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占地4.8公顷,投资6.78亿元。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南门、二道门、北门、三号堆场、办公楼及监控室24小时值守,厂区内外及围墙周围定期巡逻(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蹲守)保安服务,协助甲方做好灾害事故、应急事件处置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办公楼,乙方负责各楼层巡逻执勤,维护办公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

1.2.2.2监控室,乙方负责派驻具有对监控设施操作的基本技能的人员,负责通过电子监控设施及时发现警情并报告保安队长组织巡逻检查和处置治安事件,及时做好巡逻出警记录;负责做好监控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2.3专家公寓楼、职工公寓楼:乙方负责进行夜间和节假日及治安关键时期巡逻管理,保证公寓楼的财产安全和住宿人员人身安全。

1.2.2.4南门:乙方负责实行24小时出入口守卫管理;实施对进出人员、车辆、物资的检查、登记和交通疏导管理;提供上级检查或外来参观时站岗服务,维护周围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完成与分公司约定的其他服务任务。负责做好值班室及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2.5二道门:乙方负责实行24小时出入口守卫管理;实施对进出人员、车辆、物资的检查、登记和疏导管理;提供上级检查或外来参观时站岗服务,维护周围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完成与分公司约定的其他服务任务。负责做好值班室及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2.6北门:乙方负责实行24小时出入口守卫管理;实施对进车辆、物资的检查、登记和疏导管理;提供机动车阻火器指导、安装及保管服务,维护周围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完成与分公司约定的其他服务任务。负责做好值班室及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2.7三号堆场:乙方负责实行24小时守卫管理;对堆场内存放物资看管、保护管理,提供必要的巡回检查服务,如遇火灾、爆炸、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及时向保安队长及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做好前期处置,同时保护好现场。负责做好值班室及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2.8 厂区内外及围墙周边:乙方负责派驻巡逻车一辆,对分公司厂区及围墙周边实行步巡、车巡等多种形式进行单线、交叉、往返、点线巡逻检查,维护分公司管辖区域秩序,发现、处置可疑情况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在监控室发出报警信号后立即组织进行出警巡逻。

1.2.2.9灾害事故和应急事件:协助分公司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应急事件、交通管制和现场保护。

1.2.2.10南北大门及厂前区车辆指挥与停放。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项目期限:3年,计划开始服务时间2020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3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5项安保服务业绩,其中包含至少2项近两年内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业绩,且投标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的安保服务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金额)。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关于此项目需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解释和说明可电话咨询招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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