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项Ⅵ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2020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0-06-04 09:29:53 点击:0
招标选项Ⅵ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2020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6月3日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15
中核汇能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2020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买方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新疆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一体化管理的单位及所属单位下属新疆、宁夏、陕西地区光伏项目2020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光伏项目及升压站的设备检修、清扫预试、二次回路保护校验及送出线路检修。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件:
包件号 招标编号 包含的项目 备注
包件1 0706-20400002N015-01 伊犁察县光伏项目(一期5 MW、二期5 MW)、哈密益鑫光伏项目(20 MW)、哈密恒鑫光伏项目(20 MW)、哈密尚德光伏项目(30 MW)、哈密浚鑫光伏项目(30 MW)、哈密朝翔光伏项目(20 MW)、巴州库尔勒光伏项目(20 MW)、和静旭双光伏项目(20 MW)、和田墨玉光伏项目(20 MW)、阿图什华光光伏项目(30 MW)、阿图什兴光光伏项目(30 MW)
包件2 0706-20400002N015-02 宁夏灵武光伏项目(50MW)、宁夏平罗光伏项目(一期30MW、二期30MW、三期50MW)、陕西千阳光伏项目(20 MW)
(1)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明确优先中标的包件。
1.3 工期
完成时间(工期):
1. 需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100 MW-200MW的项目3天,50MW的项目2天,5 MW-30MW的项目1天。
2.不需要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10天。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1.4.2.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1.4.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两年(2018年6月至今)从事3项及以上光伏项目检修清扫预试的业绩;
1.4.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1.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1.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4.10.投标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6.1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1.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6.3.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3.2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
1.6.3.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资质证书)。
1.6.3.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1.6.3.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 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1.6.5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7.2 投标文件须在2020年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