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他
招 标 公 告
日 期:2020年6月1日
招标编号:GXTC-C-19050116
受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江西分行”或“开行江西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集中采购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为满足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拟选择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其中拟租赁小轿车11辆、商务车6辆,租期为3年。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伍佰元)。
特别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网上购买须上传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6月2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7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 6017 0282
E-mail:ztbcg777@163.com
推荐~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14:18:50 点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