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6年6月9日正式发布了最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并将于2009年12月29日起在欧盟范围内强制实施。与现行机械指令98/37/EC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与电梯指令(95/16/EC)和低电压指令(73/23/EEC)之间的界限、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市场监督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要求和明显变化。这些变化对我国也将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本文主要从机械安全标准化的角度分析新机械指令对我产生的影响。
二、欧洲标准化组织CEN和CENELEC面临的挑战
根据新指令第5条1(a)的规定,指令范围内的机械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满足附录I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众所周知,机械指令的实施需要协调标准的支持,而采用协调标准是证明满足机械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途径”。第7条2中也明确规定:按照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协调标准制造的机械应视为符合协调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
由于新机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都有所改变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不能认为CEN和CENELEC根据现行机械指令98/37/EC制定的600多项协调标准符合新指令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为此,欧盟委员会向CEN和CENELEC下达了机械领域内的标准化委托书M/396 EN,其目的是要求CEN和CENELEC检查支持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协调标准符合新指令的要求。M/396 EN规定了CEN和CENELEC完成工作的时问表:
(1)2007年9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标准化工作计划,说明需要制定的新标准以及需要修订或修改的标准。
(2)2008年6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任务计划进程的报告,说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3)2009年6月30日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支持新机械指令2006/42/EC的协调标准清单。
此外,新机械指令与低电压指令73/23/EEC的界限不再按“主要风险(mainrisk)”来区分,取而代之的是在机械指令中列出排除在指令之外的几类电气设备,这说明大部分电气设备都将属于新机械指令的范围。因此,必须对CENELEC制定的大量关于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的标准进行复审,以确认归入机械指令范围的协调标准并确保这些标准符合新指令的基本要求。而且,速度低于0.15m/s的电梯也纳入机械指令的范围中。因此,新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数量将大大增加。
携式固定和其他冲击机械是指令新增加的一类机械,由于目前欧盟还没有对该类机械的技术标准进行协调。因此,这类设备的协调标准的制定不仅要求其符合新机械指令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确保标准发布后不会阻碍这类机械在欧盟市场的自由流动。
新机械指令从2009年12月29日起强制执行,其执行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协调标准予以支持,而这些标准需要CEN和CENELEC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完成,可以说这对于欧洲标准化工作者来说是一项不得不完成的艰巨任务。
三、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欧盟统计局(Eurostat)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在2006年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欧盟(Eu)最大的进口贸易伙伴国,其中中国对欧出口增长最快的领域是机电设备,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额的近50%。机械指令是机电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新机械指令的颁布和实施必然对我国机械产品的对欧贸易产生重大的影响。
当今国际贸易中,标准与贸易的关系越来越密不可分,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不断加强,已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和无可争议的事实。因此,打破新机械指令形成的技术贸易壁垒,将其影响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的影响降至最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我国的机电产品符合新指令协调标准的要求。以下从几个方面分析新机械指令对我国机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影响。
欧委会于2006年12月27日采用一项新指令2006/95/EC以替换73/23/EEC指令(关于用电设备在某些低压限制下使用的规定)。欧盟CE架构中的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已经更新,原来的73/23/EEC(1973年2月19日版本)已经废止,新版指令2006/95/EC于2006年12月12日通过,从2007年1月16日开始实施,其内容基本一致,只是编号经过更新。
--在1973年,欧洲共同体制定&通过了低电压指令(Council Directive 73/23/EEC, Low Voltage Directive) 简称LVD; 又于1993年加上附件(Amendment)93/68/EEC, 并将施行日期延长至1995年1月1日。指令规定所有电器产品在额定范围内列入受控制,必须遵守该指令之条款,该指令在1997年1月1日正式强制施行。 新2006/95/EC指令于2007年1月16日生效,它是73/23/EEC指令及其修正案法典化的产物。需要注意的是,新指令与被废除的旧指令在文本上是一致的,只是因编成法规,故编号有所变动。
- 额定电压在50V – 1000 Vac 或 75 – 1500Vdc 的电气产品都应符合LVD低电压指令
2在1989年五月三日,欧洲共同体制定&通过了电磁兼容指令(Council Directive 89/336/EEC, Electromagnetic Compactity Directive) 简称EMC指令; 又于1991, 1992, 1993年多次修订。修订版作为附属指令91/263/EEC, 92/31/EEC, 93/68/EEC。经过6年的讨论,新的欧洲电磁兼容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4/12/15关于使成员国电磁兼容法律相似并废止89/336/EEC的2004/108/EC指令》已于2004年12月31日在“欧盟的官方期刊”上发布,并于2005年1月20日开始生效。被取代的89/336/EEC指令将于2007年7月20日废止;不过符合89/336/EEC指令要求的设备可以销售到2009年7月20日。在2007年7月20日前,制造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从两者中任选一个指令。.该指令规定,所有进入欧洲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都必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