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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
发布时间:2014-12-09 11:39:06  点击:80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对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做出了规定,包括对汞和镉的浓度限制要求以及对有害重金属的标识要求。铅酸蓄电池出口欧盟一方面要满足汞和镉的限制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其含有大量的铅,还应符合欧盟电池指令中对于铅的标识要求。该指令规定,如果电池中铅含量大于40ppm,那么企业应当在产品上标上“打叉带轮垃圾桶”标识,并且在该标识下方标上Pb以警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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