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3天内
信息标签:蓝秦普法:行政机关应在多少天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供应,商务服务,法律服务
点击这里进行电话呼叫
点击这里QQ咨询
联系时一定要说在【贸易商务资源网】看到的将给您优惠!如果您也想和该公司一样在网站发信息有好排名,点击立即免费注册,发布产品推广。
在征地拆迁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获取征收相关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如果被征收人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在多长时间内予以答复?如果未按时答复,或者未按照要求答复的,申请人有什么办法救济?
一、行政**答复期限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行政**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就要当场进行答复。如果不能答复的,要在20个工作内答复,经申请可以延长。但总期限,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救济途径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行政**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不符合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被征收人维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实践中,有些征收方在进行征收时,为了追求征收速度,在缺乏必要手续时,就开展征收工作,征收程序不合法。此时,征收方当然不会广而告之其征收工作存在违法点,可以说,能够隐藏的,就会尽量隐藏。因缺乏必要的文件和公告做支撑,被征收人无法判断征收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正因为如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成了必然的选择。
征地拆迁涉及多个复杂环节,如果您在征地拆迁中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私信或者在文章下面留言,蓝秦律师团会及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