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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例:刚租到房子就要拆迁,二房东不肯退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0-14 17:20:50 产品编号:GY-5-224743619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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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租房的经历,其中不仅有和房东之间的矛盾,还有与各类黑中介的矛盾。那么今天我们要给大家介绍的这么一则案例,是关于二房东在拆迁之前将房屋转租出去的案例,通过这则案例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在面临这种问题时,该如何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陈新华租赁了延津县棉织厂临街房一间。

因陈新华不想再租赁使用,2014年9月18日,申家莲和陈新华约定,该房转让给申家莲租赁使用,租期到2015年5月1日,租赁费9700元。

同日,申家莲将9700元租赁费交给陈新华后,棉织厂通知该房屋月底就拆迁了。

随即申家莲找陈新华要租赁费,陈新华称该房屋给申家莲了,能否使用与自己无关,拒不退款

申家莲遂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

 

本案案情其实很简单,但是如果在生活中碰到了也是真的很难受。本案中被告陈某在与原告签订房屋转租合同的当日,房东就来通知原告申某房屋月底就拆迁了,转租合同大概有5、6个月的期限,但现在连1个月的租期都没了。

被告本身是一个租客,其将房屋转租那么他即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二房东,他在得知了房屋将面临拆迁,一面向房东索要剩下的房租,另一面诓骗新租客的房租,里外一通违法操作就可以得到“赚”到半年的房租,可以说这套操作真的是很坑人。

那么二房东为什么敢这么做呢?二房东、二房东,其本身就不是房主,房主如果采用欺骗手段来坑新租客,可以说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但二房东不同,自己只要房租到手,卷款就可以逃跑,那么本案中为什么他没跑呢?就因为是刚签了欺骗性质的房屋转租合同后,当天房东就来通知将要拆迁了,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逮住了,从这一点来说,原告申某是幸运的,不然如果二房东潜逃,那房东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那么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办法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里有可以有“欺诈”“情势变更”,如果主张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我们还需证明较多的内容,比较复杂,而如果适用“情势变更”的话,我们只要陈述房屋将要面临拆迁的事实就可以了,这是相对简单的。

 

 

三、法院说理及判决

 

被告陈新华虽将房屋交付给了原告申家莲,但河南延津纺织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告知原告申家莲涉案房屋将于近期被拆迁,涉案房屋现已经被拆迁,无法继续租赁使用,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至合同之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示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判决:

一、解除原告申家莲和被告陈新华于2014年9月18日口头约定的租赁合同。

二、被告陈新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申家莲租赁费用6000元。

 

 

所以当大家租房子的时候,--先向附近的街坊邻居打听打听是否房屋有什么异常,而且一定要留好二房东的联系方式,房东本身房子在,人也跑不掉,但二房东卷款潜逃的话事情就难办了,必要时要及时委托律师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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