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北 京 市
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2 - 天 津 市
对已发生境外展会展位费用给予支持。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继续给予展位费一定比例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 - 上 海 市
青浦区
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对列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4 - 广 东 省
广东省
(除深圳市外)申报日期: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已发生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延期至:2月29日 纸质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3月30日(建议资料提前送达,实际截止时间以各地市商务局通知为准)
广州市
增城区
对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取消境外参展的,给予展位损失费不超过50%的补助。
江门市
对参加2020年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内的境外展会的企业,因疫情影响放弃参展且已支付展位费不能退回的,仍按照《江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方向)实施细则》的标准,给予展位费补助。
东莞市
对参加符合条件展会的给予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50%的资助,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资助10万元。
东莞市商务局热线:0769-22814718
佛山市
对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参加我区2020年重点境外展览计划的企业,对其已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专项扶持。具体扶持措施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责任单位: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河源市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其实际损失展位费用的80%予以财政补助。每个展位补助损失费用不超过25000元,******补助不超过2个展位。
汕头市
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境外展会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展会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的,按展位费70%进行补贴,每个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
5 - 江 苏 省
南通市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企业,经企业申报、部门查证后,对企业在疫情结束后首次列入江苏贸促重点展会的,参展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苏州市
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可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府办〔2019〕127号)中境外参展条款,给予相应补贴,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张家港
对已发生的境外展会展位费用给予补贴。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可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张委发〔2019〕41号)中境外参展条款,给予相应补贴,帮助企业减少损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太仓市
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对于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外贸企业,按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贴,每个基本展位补贴上限2万元,每家企业上限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吴江区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无法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仍参照吴江区海外展政策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苏州商务局热线:0512-68633655 吴江商务局热线:0512-63982281
无锡市
对无锡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对当年无锡企业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支持比例统一提高到不超过80%。组织线上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对受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的外贸企业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贸促会、财政局)
无锡商务局热线:0510-81822999
盐城市
企业参加相关境内外展销活动,寻求合作机会,参加摊位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盐城海关)
盐城商务局热线:0515-68855009
泰州市
引导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通过境外代理商参展的企业,给予每个展位2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泰州商务局热线:0523-6888089
昆山市
保障外贸发展方面,对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参展并已发生展位费用的企业,参照相关境外参展政策给予相应补贴。
昆山商务局热线:0512-57312188 江苏省商务局热线 : 025-52856775
南京市
江宁区:因疫情导致的拒签、停航等原因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支付参展费用、发生实际损失的,视同参展按实际支付展位费给予70%的补助;对当年实际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展位费比例统一提高到80%,对已享受省市两级展位补贴的,不足80%部分,予以补足。
句容市
对我市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赴境外参展,且于疫情响应期前已支付参展费用并无法退还的,给予实际损失80%的补贴(包括省市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 - 山 东 省
青岛市
烟台市
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德州市
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予以补贴。
淄博市
支持企业稳定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稳定进出口业务。提前兑付2020年度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淄博商务局热线:0533-3887111
东营市
对已报名付费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东营商务局热线:0546-8331046
滨州市:
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滨州商务局热线:0543-2226997
7 - 浙 江 省
龙港市
加大参展补助。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的,无法退款或不能延至下届参展的,列入龙港市2020年度重点国际性展会名单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按展位费全额、******不超6万元补助;对企业自行参加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一般性国际性展会,按展位费70%、******不超过3万元补助。对于已支付参展旅费且不能退费的企业人员费用,按照每家企业不多于 2 人、不高于实际支付旅费 50%进行补贴。
温州市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展会,无法退款或不能延至下届参展的,属市政府支持的《2020年度重点国际性展会目录》的展会和企业自行参加的一般性国际性展会,按照参展标准进行补助。标准展位按1个展位9平方米计算。对于已支付参展旅费且不能退费的企业人员费用,按照每家企业不多于2人、不高于实际支付旅费50%进行补贴。
嘉兴市
嘉善县
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
余杭区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若已支付摊位费用的,仍按现行展会政策享受补助;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全年出口下降的企业,取消原展会政策减半享受的限制。加快区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加快拨付到有关企业。在企业承诺的基础上,2月先行启动预拨一批财政涉企资金。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有关政策兑现申报条件及审核程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支持力度。
绍兴市
给予境内外展会参展企业费用补助。列入年度重点支持目录的境内外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展的,给予100%展位费补助;重点支持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参展企业50%展位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金华市
对因疫情被迫放弃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按照参展的标准给予展位费补助。
武义县
提高外贸参展补助。按照“能展尽展、全力促展”的原则,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期间,已支付展位费用却未能参加的,按照参展的标准进行补助。
临海市
加大外贸企业参展补助。因疫情导致不能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部分的展位费按80%给予补助。
临海商务局热线:0576-85317233
宁波市
因疫情被迫放弃参展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提高市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50%,加快信保理赔进度,信用保险机构的定损核赔时间缩短到2个月以内。
宁波商务局热线:0574-89387300
鄞州区
给予企业展位补助。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仍按原应展标准补助。
鄞州商务局热线:0574-28877603
奉化区
给予企业税费优惠、展位补助。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在兑现境外重点展会参展扶持政策的同时,展位费继续给予补助。
湖州市
加强外贸支持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目录范围内的展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目录外的展会,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湖州商务局热线:0572-2191010
长兴县
加强外贸支持。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前期已经支付参展费用,不能参加境外国际专业展会的,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80%的补助。
台州市
对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取消境内外参展的,给予展位损失费50%的补助。
台州商务局热线:0576-87654321
9 - 河 北 省
针对特殊时期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落实省 2020 年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重点展会支持政策,应补尽补。对河北省外贸企业在境外组展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被迫放弃参展,经协调境外主办方仍不予退款的,参照展会支持标准,对展位费给予支持。
邢台市
补贴参展费用。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的,经认可的组展机构提供证明,给予展位费50%比例的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补贴资金的50%。
14 - 黑龙江省
做好境外展会补贴工作。积极协调国外组展机构,帮助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相关问题。对一季度如期举办的境外展会,经协调无效,企业无法退还的费用,利用外贸发展金给予100%补贴。
15 - 福 建 省
厦门市
外贸中小企业年度扶持额度为20万元,境外展会展位费定额补助标准分2.2万元、2.7万元两档。
在疫情影响期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境外展会取消或被展会所在国(地区)限制入境,无法参展且展位费用无法退回的企业,仍按展会定额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不超过企业损失的展位费。
博诺展览将持续更新全国各地发布的参展企业补贴政策,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