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更新为197项有害物质检测
倍测检测获悉,欧盟化学品管理局第20批共6种有害物质已经正式被加入到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到目前为止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要检测197项有害物质了。
以下是新增的6种高度关注物质: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
应用举例 |
|
1 |
2,2-双(4-羟基苯基)-4-甲基戊烷 2,2-bis(4'-hydroxyphenyl)-4-methylpentane |
401-720-1 |
6807-17-6 |
REACH下没有有效注册。 |
2 |
苯并[k]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 |
205-916-6 |
207-08-9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3 |
荧蒽 Fluoranthene |
205-912-4 |
206-44-0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4 |
菲 Phenanthrene |
201-581-5 |
85-01-8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5 |
芘 Pyrene |
204-927-3 |
129-00-0 |
用作精细化学品生产的运输中间体。 |
6 |
1,7,7-三甲基-3-(苯基亚甲基)双环[2.2.1]庚烷-2-酮 1,7,7-trimethyl-3-(phenylmethylene)bicyclo[2.2.1]heptan-2-one |
239-139-9 |
15087-24-8 |
尚未在REACH下注册。 |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由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发布的REACH法规,根据REACH第57条款规定,
在日常使用过程当中可为环境及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的一些物质,就被决议添加进一个清单中,而这个清单就称为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凡是出口到欧盟范围的高度关注物质均有含量要求,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而且重量查过0.1%wt/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吨时,出口商就有向ECHA沟通的义务,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且重量超过0.1%wt/wt,同时在每年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中SVHC的数量超过1吨,出口商就有申报的义务,否则的话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ACH执法由各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执行,因此处罚的性质因成员国的不同而不同。最常见的处罚是欧盟海关拒绝产品进口(产品无法通过欧盟海关),仓库扣押货物不能提货的处罚。另外,也可能有高达数千欧元或英镑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