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整车产品及周边配件E-Mark/e-mark认证解读
E-Mark/e-mark 也就是欧洲共同市场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EEC Directives 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 Regulation 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也就是讲汽车及与汽车相关配套使用的产品配件零件等需要取得E-Mark/e-mark认证方能进入欧洲市场销售。
一、E-mark与e-mark
E-mark,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E-mark适用范围区域很广,它是非强制性的汽车认证,它的认证适用区域目前有东欧、南欧和一些非欧盟国家比如俄罗斯等。
e-mark,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72/245/EEC, 95/54/EC 和2004/104/EC(2004/104/EC是最新技术修改版本,最新非技术修改版本为2009/19/EC)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注意这里是强制性的e-mark。
E-MARK与e-mark整体上看内容基本一样,但是emark更为严格。
例如欧盟区域内新车必须是欧五及以上排放,e-mark证书也相对欧五及以上。而其他非欧盟在施行欧四排放标准的国家,还可以认可欧四的emark及Emark证书。
二、E-mark/e-mark适用产品范围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辆;
汽机车零组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
汽机车附属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自 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
三、E-mark/e-mark 认证标志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
E/eMark认证标志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
长方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等。
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安全带、前大灯等等。
E-Mark / e-mark依认证国别不同,所授予之编号也不同,例如像卢森堡提出申请,其 E-Mark 标志为E13/e13,如以下图示:
四、E-mark/e-mark认证所需资料
新客户信息表格(申请者第一次申请时填)
初级审核表(申请者第一次申请时填)
申请商与制造商之间签定的合同(制造商与申请商不同需填,否则不填)
授权书(必填)
申请表(必填)
产品一致性申明(有多个型号需填写,否则不填)
商标使用说明书(申请商需用非自身的品牌时需填,否则不填)
附属公司宣称(附属关系需填)
代理信(必填)
生产商ISO证书(如无ISO证书,需要验厂),申请商营业执照
五、E-mark/e-mark认证流程
厂商准备技术资料和样品提交实验室
实验室按相关标准进行测试
首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
已经获得欧盟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0等质量体系证书的厂商原则上不必作工厂检查
测试报告及厂商技术资料送审
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 (发证机构可能对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厂检)
附:某客户在BCTC倍测获得的 E-MARK 认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