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这26款产品需自我评价认证不再进行3C强制认证
通知:26款产品需自我评价认证不再进行3C强制认证
为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做出如下改革调整:
一、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其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国家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二、对部分产品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见附件2)增加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相关企业可选择由指定认证机构按既有方式进行认证,也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见附件3),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证明产品能够持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完成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
附件:1.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2. 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3. 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点击前面文字前往查看)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
附件2
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另附上(点击文字链接即可前往查看):2018年最新版中国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更新
倍测总结:
这次公告有以下几个特点:
1. 符合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的市场预期
克强总理一直在提的精兵简政,减少政府的审批权,政府的主要职责还是在于监管市场和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政府一直大包大揽,把所有的工作和责任都抗在身上,和企业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永远没有赢家。对于一些安全危害程度低的产品,政府做好监管市场工作,其他的交给市场去优胜劣汰。但是也应该看到,这次减少的产品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产品,并不会对现有整个3C认证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
2. 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引用欧盟CE监管模式
欧盟CE认证体系按照产品特性细分了20多个指令法规,这些指令法规下面有上万个产品标准,同时不同的指令法规对应8种认证模式。如下图:
3. 未来会逐渐增加放开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这次认监委只是挑选了部分影响较小的产品来做一些试点,让企业和监督局先慢慢理解接受这种新的监管模式。未来越来越多的产品将取消强制认证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进行认证。也可以看到现阶段国家的思路是让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越来越高,让市场化程度低的行业越来越低。
这次的公告只是一个小小的试点,对于中国的检测认证行业来说改革的路还非常漫长,整个行业的各种利害关系盘根错节,但是未来的趋势是越来越市场化,政府也是要相信企业符合法律法规生产产品,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化以及全球化,消费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内在已经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政府只需负责制定好监管的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重罚,中国的市场必将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