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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6-11-04 14:59:27  点击:0
 

十一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发布

冬天到了,雾霾随之加重。11月1日起,《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以后出门前可以先根据室外的空气污染状况,来选择要佩戴的口罩。

防护效果是该标准的核心指标。防护效果级别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的,防护效果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

安全性能是该标准的重要指标。为保证消费者佩带防护口罩时的安全性,标准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考虑到佩戴者行走时的安全性,标准规定口罩下方视野应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设计过高影响佩戴者的视线。

* 医疗质量管理 明晰法律责任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办法》要求:

u  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确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专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控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医疗质量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

u  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机制和方法,将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

u  建立国家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及人员主动上报不良事件。

u  明确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 网约车正式获得合法地位

历经两年时间,经过多轮反复讨论、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终出台,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共分7章40条,涵盖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

《暂行办法》对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作出了规定: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暂行办法》还对保护乘客个人信息提出了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深圳降低居住证办理门槛

全新的《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将于2016年11月1日实施。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老人投靠等政策性迁户,以及特区人才申办居住证的条件。

《居住证新规》指出,已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此前,非深圳户籍人员如需申领居住证则需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同时社保连续满12个月。新规大大降低了深圳居住证的办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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